10月8日015: 00起,南充仪陇县城所有非必要人员流动暂停。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经南充市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仪陇县决定在应急指挥部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并暂停仪陇县全境一切不必要的人员流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仪陇县辖区内所有人员按照“该检查的都要检查,该检查的都要检查,一户不漏”的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密切关注应急指挥部县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照所在乡镇的通知,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一米线”和戴口罩的要求,检测结束后立即返回家中。对高危地区和居家隔离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仪陇县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市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居民都住在家里,非本小区居民不得入内。在农村,人员进出受到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向村委会报告。没有聚会,没有聚会,没有在小区逗留。每户24小时内可安排1人持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购买时间不超过2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明码、戴口罩等措施。需要外出就医和有其他特殊需要的居民,经所在村同意,可以进出该村或社区。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防疫等任务的公民,应当在24小时内持工作证或者单位证明、核酸阴性证明出入社区。公民不必离开仪陇县城;如有特殊需要,24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离开仪陇县,主动到交通检查站接受检查。
三、仪陇县辖区内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人员外,由县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必要的力量到乡镇,参与村级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其余人员在家工作。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全部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关闭,寄宿制学校严格关闭。
四、除保障公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转的水、电、燃料、燃气、通信、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人员在家工作。除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生鲜配送、电商配送和保障市民基本需求的餐饮企业外,其他经营场所和门店均关闭。上述企业保证基本操作的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持有核酸阴性证明。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物资保障和监管,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和市场秩序稳定。获准经营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当延长营业时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双扫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戴口罩、预约、错峰、营业时间限流等措施。空间小的店要远离人。暂停农村坝子宴等群宴。
5.全力畅通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必须进入仪陇县城的车辆,按要求进行检查、取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的原则“点对点”到达交货地点,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仪器的司机和乘客必须在48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上报所在村。
6.防疫工作所需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车允许通行,公共汽车、网约车、城乡客运、县际客运班线全部停驶。出租车不停靠,司机24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班,市民24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私家车被禁止上路。
七、各乡镇要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群众需求,特别要关心独居老人、孕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医疗救治等服务工作。
八、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各乡镇要立即成立流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做到街道、社区、楼宇、单位、各类店铺全覆盖。
九、严禁在社会疫情防控管理期间出现私人流动、私人用车、私人出行等行为。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妨碍疫情防控公务工作,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里报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如果辖区居民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凡不按规定报告和就诊,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X.本公告自2022年10月8日15: 00起执行,暂定执行期3天。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给广大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与齐新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如有需要,请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