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警校政审的流程

报考警校政审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辽宁警察学院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身份证明等。

2.初审:辽宁警察学院招生办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学生的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3.政审面试:符合初审条件的学生参加政审面试。政审面试主要是对学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4.综合排名与录取:辽宁警察学院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对录取学生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录取计划确定录取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院校招生政审暂行规定。

第五条政审工作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一)省级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提供政审人选名单,明确工作要求。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具体实施。?

(二)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根据政审内容和要求,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等方式,综合考察考生及其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初步结论,由代理人、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地市级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及时汇总考生政审材料,上报省级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

(四)省级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对考生政审结果进行最终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成为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六)志愿参加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