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户口迁移

大学可以迁户口。

在取得相关学历的前提下,可以报考研究生。

根据现行规定,每一个被大学录取的学生都可以在入学之初将户口从家里迁到学校。这个户口的转移是自愿的,学生可以选择迁不迁。具有该校户口的学生,学业完成后,要么按照学校的“派遣”到其就业单位所在地落户;要么处于失业状态,户口退回原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应是往届本科毕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经过两年及两年以上(高职高专毕业至2009年9月1,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只能申请委托或自费的硕士学位。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才能报考。

在职研究生报名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