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师范播音编导考研
(大学水平)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办学的精神,确保学校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2015)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洛阳师范学院五年制招生。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招生、艺术招生、体育招生、五年制招生。
第二条学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为洛阳师范学院(GB代码10482)。目前有两个校区:安乐校区和宜宾校区。
第五条学校是省属公办普通师范大学。
第六条学校主要培养普通本科生。向普通本科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师范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学校创建于1916,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学校现有21个学院,4个公共教研室,6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经、管、法、史、教、艺、农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28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4000余人。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八条学校设有由校长、分管校长、纪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制定招生措施,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和五年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委、监察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政策要求
第十一条2015年本科计划招生5740人,其中省外计划招生1107人,专科计划招生1500人,五年制计划招生400人。根据上级要求,学校预留本科计划55人,主要用于省外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同分、省内二本平行志愿同分等遗留问题。公布招生计划有两种形式: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学校通过招生章程、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录取时,男女比例、外语不限,英语为各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官方外语教学语言。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一般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提交学校后,按照专业计划数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先录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后未完成计划的,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未录取所报专业志愿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考生所报相应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后,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位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线还是一样。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分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限。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按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的百分位数权重计算,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还是一样的。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美术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后,①美术专业按文化分专业分,录取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总分还是一样的。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对于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的百分位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还是一样的。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3)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总分还是一样的。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3.音乐舞蹈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就依旧。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
4.按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的专业计算公式。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
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与动画专业: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
第十七条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后,①体育专业:专业成绩须高于省级专业分数线10分(含10分),然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③运动训练与武术、民族传统体育: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要求,学校将组织单独考试,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五年制专业录取原则
学前教育专业、语文教育(学前方向)、数学教育(学前方向)、英语教育(学前方向)通过面试后,按照考生在中考中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新生的费用分为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800-1100元/生?学年(由学校安排);各专业学费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专业收费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洛杉矶勤奋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定期向家庭困难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对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学校以往关于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是高等学校五年制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具体可参考各种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379-65526081655260046515004(传真)
学院网址:/
电子邮件:zsb@lynu.edu.cn。
邮政编码:471022
地址:安乐校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路71号
宜宾校区:河南省洛阳市宜宾区玉泉街1号
备注:我校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文史类普通本科专业:3400元/生?学年;学年
理工科本科专业:(含体育)3700元/生?学年;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5700元/生?学年;学年
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8000元/生?学年;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生?学年;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本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8000元/生?学年;学年
专科(普通,五年制)文科:3300元/生?学年;学年
专科(普通,五年制)理科:3600元/生?学年;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2万元/生?学年(河南省)
河南省外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学费按培训基地所在省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