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服考研论据

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如今,大学生离校前做兼职、进入职场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对于历尽风雨的师兄师姐来说,找一份兼职可能早就“轻而易举”了。但是是的

对于我们这些刚刚经过黑色七月洗礼的大一新生来说,兼职还是一个很新鲜、很刺激、很吸引人、又让人望而生畏的词。

诚然,大学生做兼职有利于锻炼自己的能力,增加收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获得社会经验和阅历,适应社会,为以后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

我们的观点是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学是人一生中最关键的阶段。从入学的第一天起,你就要对大学四年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规划。

。前微软全球副总裁、现谷歌全球副总裁、中国区总裁李开复博士在给中国学生的第四封信中说:“大学四。

2008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大学四年就应该这样度过...为了在学习中享受最大的快乐,为了在毕业时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大家都刚刚进入大学。

在园的每个人都要掌握七种学习:学习自学、基础知识、实践融合、兴趣培养、主动性、控制时间、与人打交道。在应该掌握七门学问中,

他首先把“学习自学的方法和基础知识”放在首位,然后是“实践融合和兴趣培养”,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就是力量。

。大学生在校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以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为基础,具备一定的人文文化素养。否则,作为兼职练习

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没有理论依据的急功近利的兼职做法就成了“无米之炊”?

方孝孺有云:谁更重要?变得沉重。谁更大?学习很棒。“学习很棒”——还有比在学校学习更重要的事情吗?

方晓茹。罗曼·罗兰告诉我们:“财富是不可靠的。今天的富人可能是明天的乞丐。只有自己的知识和才能才是真正的资本。”

在清华国学研究院的一个山坡上,可以看到王国维先生的纪念碑,碑上有陈寅恪先生起草的碑文。其中有这样一句话:“士读书习,盖将军。”

摆脱了普遍真理的束缚,真理才能发扬光大。”在西北大学前校长张岂之教授看来,这是清华国学研究所能够流传至今的最重要原因,也是

是它留给后人最宝贵的经验:超脱世俗,安心读书,执着追求学术和真理。与当今社会盛行的学习氛围相比,清华

它告诉我们,要学习国学前辈们非功利、执着的学术追求精神。如果人们在学习和学术研究中把个人功利放在第一位,就会失去勇气和动力。

爱情,不可能有长久的毅力,最终也很难有真正的成就。"

大学生兼职,不仅背叛了注重学习、重视专业课的学术思想,也有损传承五千年的学术精神。古代书院大师的学术实践在他们的学术态度中

努力和严谨在今天仍然值得学习。最近,清华学者掀起了一场“学者反思高校学术研究精神”的运动。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追求真理,不断创新,仍然是学术研究的最高目标。要达到这个目的,一个真正的学者不应该为了物质利益的诱惑而放弃寻求真理。

没错,原理应该是像古代书院的大师一样,“倚空求十方观。”

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信息时代。各种知识都在以令人目不暇接的速度不断变化更新。国际学术交流日益频繁,我们面对的是层出不穷的新知识、新学科、新概念。

点和新意都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扎实学习。

生活在商品社会的人们面临着丰富多彩的生活。坐在书房里,寒窗苦读,恐怕已经不是人们提倡的方式,而是书院大师们的学术实践告诉我的。

各位,要想在学习上取得成功和突破,必须下大力气,脚踏实地地学习,勤于积累文献资料,广泛征求信息,多方求证,获取真知灼见。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

《左传》说:学贵于专,学无二。“所以,不专则不精。不精,则不清。如果你不清楚,你就不能诚实。所以,你只是精致。学生的天职是学习。

作者:219.129.250。回复这篇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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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学习是主要矛盾,其他都是次要矛盾。如果轻重缓急颠倒,后果不堪设想。教育家B. F .斯金纳有一句名言:“我们要培养的是剩下的东西。”

"。所谓“剩东西”,其实就是自学的能力,也就是举一反三或者借鉴他人的能力。在大学里,我们只想学习那些“剩下的东西”。大学生应该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来培养自主学习和研究的能力,为将来的工作或深造做准备。《礼记》说:“独学无友,

是懵懂无知。“换句话说,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学校里的人才资源,从各种渠道吸收知识和方法。大学应该是我们学习和培养心智的天堂。

古代学者陈亮的治学可谓“十年流水,几扇明窗”,可见他勤奋好学的治学精神确实值得后人学习。

武则天皇后,中国唯一的皇后,其才华也来源于善于学习,得益于“无时无刻不在学习”。作为赵一和女仆,她还注重学习李世民的选贤任能、谦虚谨慎和善于调教的精神。

精细化管理的种种做法。

毛泽东,一代伟人,得益于善于学习。他不仅善于读有文字的书,也善于读无字的书,总结经验,“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从而使

他是一个没上过一天军校的普通中专学生,却能指挥三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学问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学习使人成为姚成顺;学习是多才多艺和成功的真正途径!人的价值靠天赋,天赋靠学习。没有天赋。

学习不易,不多才多艺,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学习是学生的天职。

武则天皇后,中国唯一的皇后,其才华也来源于善于学习,得益于“无时无刻不在学习”。作为赵一和女仆,她还注重学习李世民的选贤任能、谦虚谨慎和善于调教的精神。

精细化管理的种种做法。

毛泽东,一代伟人,得益于善于学习。他不仅善于读有文字的书,也善于读无字的书,总结经验,“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从而使

他是一个没上过一天军校的普通中专学生,却能指挥三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学问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学习使人成为姚成顺;学习是多才多艺和成功的真正途径!人的价值靠天赋,天赋靠学习。没有天赋。

学习不易,不多才多艺,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大学是学生学习的天堂。大学生应该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知识和学习的海洋中去。大学生兼职无疑是急功近利的一大助力。

自私的行为。给大学生做兼职浪费了很好的学习时间,只会让人得不偿失。

其次,大学生的心理素质还不够成熟,缺乏阅历,对社会了解有限,面临无数压力,包括自身家庭和社会。况且大学生也读不完

完全适应社会,涉足社会,就会低估危险,容易造成全县百花齐放的局面。。。

荣忽略的是,近年来,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红灯”也一直亮着。大学生在找兼职和做兼职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陷阱,一些企业或者中介会从中受益。

利用学生急于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却不做实事。大学生被骗甚至受害的案例屡有发生。

西南交通大学光鲜亮丽的兼职生涯敲响了大学生兼职的警钟,启示我们除了兼职,人生更重要。

2005年7月14日,中国大学生网报道“大学生独自去武汉“追”骗子,上千名大学生被骗100000多”。

《新青年参考》报道了“18岁女生在兼职上流泪”事件,以及去年湖南株洲某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去做家教,被人用刀砍死的事件。

提醒我们,尤其是女生,做兼职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人身安全。

2005年8月22日,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全国2000多名大学生被引诱到重庆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全国范围的“奥利曼”传销案在重庆不胫而走。

。。。大学生找兼职时被“黑中介”骗了钱。

。。。像这样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

再次,大学、社会、家庭对大学生兼职的态度如何?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高校教师都投了反对票。

大学生兼职。70.5%的教师(文科37.5%,工科37.5%,理科25%)反对大学生在外兼职;只有28.8%的家庭。

作者:219.129.250。回复这篇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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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父母支持孩子做兼职。调查还显示,一些大学生以赚钱为目的,盲目兼职,占用了大量业余时间,因此许多学生影响学习成绩,忽视学习。

专业知识。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的一位老师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至于一些家庭的困难

困难学生可以争取勤工俭学岗位。高校教师的高票反对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意义。

大学老师的高度反对和少数家长的支持率也告诉我们,大学生要以学习为重,争取科学的价值观,明确目标,努力奋斗。

第四,从法律角度。兼职是很多大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补贴微薄生活费的主要途径。不可思议的是,那些在社会上兼职的人

一旦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不受理他们的维权投诉,大学生只能去法院维权。然而,诉讼所需的昂贵的法律费用

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往往让差生望而却步,绝大多数学生选择放弃,“咬牙吞血”。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约束。目前,大学生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于1994年7月5日由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1994。

会上通过,并于6月1日起施行。目前看来并不适合实际需要。将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迫在眉睫。在依法行政的今天

劳动部门在保护大学生打工权益方面依然“无能为力”。日前,四川某高校中文系女研究生冯被骗打工,劳动监察部门束手无策。

尴尬事件。

2、打工维权成本:大学生不能承受之重。目前,大学生维权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症结在于没有适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大学生被纳入调整范围,在校期间在社会上兼职的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法学专家认为,贫困学生中大学生的比例高达15%。

在20%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居然比普通人高很多,真是不可思议。做兼职的都是学校介绍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权益基本得到保障。但是大多数

有些同学还是通过社会中介找兼职,一不小心就可能上当受骗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只有少数报了案,大部分都放弃了。因为

一方面数额不是很大,主要是学生不可能走法律诉讼的道路。那样的话,费用太高,学生负担不起。以前相关法律的滞后之处在于

于:大学生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金钱和时间的成本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

3.目前,税务部门暂按通行方法对大学生兼职收入征税。没有明确的业务规定,只有模糊的要求。大学生兼职收入是否应该征收,征收多少?

引起了争议。这些问题隐约表明,国家并不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在社会上兼职,而是应该以学习为主。

在兼职事件频发的情况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修改,大学生兼职市场存在法律空白,在政府

各部门对大学生兼职的管理还存在漏洞。责任不清,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得不到制度保障。兼职问题很尴尬,大学找不到人。

在学生打工维权这件事上,我们都同意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弊大于利。

综上所述,我们的观点是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作者:219.129.250。回复这篇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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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复: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我们的观点是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首先,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习是主要矛盾,是第一要务。大学是人一生中最关键的阶段。从入学的第一天起,就要对大学四年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规划。方孝孺有云:谁更重要?变得沉重。谁更大?学习很棒。大学所谓的大学也是建立在“重要”和“学习很棒”的基础上的——有什么比在大学里学习更重要?微软前副总裁李开复博士在给中国学生的第四封信中说,“这是大学应该做的”。。。每个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人都要掌握七学:学习自学、基础知识、实践、兴趣培养、主动性、控制时间、为人处事。“在应该掌握的七项学习中,他首先把“学习自学和基础知识”放在第一位,然后提出“实践融合和兴趣培养”,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就是力量。大学生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人文素质和基本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否则,作为兼职的做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想问一下:没有理论基础的急功近利的兼职做法不就是“无米之炊”吗?

《左传》说:学贵于专,学无二。大学生兼职不仅背叛了注重学习、重视专业课的学术思想,也违背了古代书院大师的学术精神。相比当今社会盛行的浮躁学风,我们只想做好自己:超越世俗,安心学习,执着追求科学的真谛和真理。

市场经济,信息时代的今天,求知、追求真理、不断创新仍然是学习的最高目标。要想在学习上有所成就,就不能因为物质利益的诱惑而放弃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不懈。你要像古代书院的大师一样,“倚天求十观。”

时间不多了,时间也不多了。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大学生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

大学是学生学习的殿堂。大学生兼职无疑是一种急功近利、鼓励他人拔苗助长、缺乏理性的功利行为。大学生长期在外兼职,以工作代替学习,盲目迷茫,颠倒主次,浪费好的学习时间,只会让人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其次,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面临众多压力,经验不足,对社会了解有限。而且大学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踏足社会低估了危险,容易造成昙花一现的局面。。。

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红灯”也一直亮着。大学生在找兼职和做兼职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陷阱。一些企业或中介利用学生急于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却不做实事。大学生被骗甚至受害的案例屡有发生。

粱山在西南交通大学的兼职经历给大学生兼职敲响了警钟。

“大学生独自去武汉“追”骗子。上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65438+万。”

《18岁女孩的兼职泪》

大学生找兼职时被“黑中介”骗了钱。

重庆“奥利曼”——2000大学生传销案

。。。像这样的新闻报道在报纸上很常见。

兼职警示大学生:兼职安全隐患深,危险系数高,不值得拿安全和生命去“投资”。

第三,从法律角度来看。大学生打工维权难度大,成本高。不可思议的是,一旦社会兼职的大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不受理他们的维权投诉,大学生只能去法院维权。然而,昂贵的诉讼费用和诉讼所需的大量时间精力投入,往往让贫困生望而却步,绝大多数学生选择放弃,只能“咬牙咽血”。

综上所述,我们的观点是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