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选调教师公告【68人】
有***68个公开遴选岗位。详见建水县2019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如出现下列情况,考试将不予举行:
(一)报名人数不足1:3,该岗位不予开考;
(二)一个岗位选择一个以上岗位的,按照每个选择岗位不低于1:3的比例相应减少选择岗位数,然后开始考试;
(三)无人报考的职位,达不到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二、选择的对象和条件
(A)转移物体
1.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学、云南省建水第二中学、建水县建水第六中学、建水县建水建民中学、建水县青云中学的职位面向全省公办学校在职且符合建水县(含建水县)条件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选调;
2.其余职位面向全省公办学校在职且符合建水县(不含建水县)条件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遴选。
(B)选择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2.专业对口且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建水县2019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3.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必须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历(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从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开始),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按一岁计算,截止日期2065438+2009年8月31)。其他县市选调人员,以下两种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0岁):
(1)父母或夫妻一方属于建水户口,居住在建水地区;
(2)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备调任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现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查处,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近三年内未履行职责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工作纪律不严,教育教学能力差,不能满足教育教学要求的;
(四)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5)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宜办理转移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65年7月6日+09至7月12:上午8:00-165438+下午0:30-14:00
(二)报名地点:
建水县教体局人事处(建水县人大办公楼三楼312室);联系电话:0873-7613937。
(三)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表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确认报名资格,每人限报1个职位。
1.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父母或夫妻一方在建水登记的,还需携带父母或夫妻的户口本及与本人关系证明);
3.毕业证(报考高中职位须同时提供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
6.建水县2019公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2份(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提交);
7.建水县2019公开选调教师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复印件2份(自行下载、填写并盖章,报名时提交);
8.近期同底免冠5点彩照两张(与申请表所附相同)。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
2019年7月23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1)收集时间:
2065438年7月22日+09:上午8:00-165438+下午0: 30,14: 00-17: 30。
(2)收集地点:
建水县教体局人事科(建水县人大办公楼三楼312室)。
六、遴选方法和程序
(1)采取笔试、面试、考察、调剂的方式。
1.笔试:笔试成绩100,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公共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遴选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100,内容为讲座。
3.考察: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进入各校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考察。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考察;二、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和实践表现)。
4.转学:云南建水一中、云南建水二中、建水六中、建水建民中学、建水青云中学县城5所学校的申请人,从报名时勾选“服从转学”的人员中,按其总成绩依次同类型(高中/初中)转学。
(2)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持《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建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云南省教师体检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公示:由县教体局根据体检结果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调动:未反映的问题或已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调动的,由拟调动人员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手续;被反映有问题影响调动或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调动。选调人员自愿服从选调学校领导安排的工作,遵守选调学校的岗位聘用方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职称申请竞聘方案等规章制度。因职称未移交或因移交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而不能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需聘用级别较低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纪律要求
(一)公开出让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建水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等部门的监督,确保出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公开转让纪律。公务员违反工作纪律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公调纪律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对违反公调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调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向当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进行书面沟通,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师调动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本章由建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建水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3-7613937。
2019建水县公调教师报名表。xlsx
2019建水县公调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019建水县公调教师同意报考证明。文件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
2065年7月5日4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