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去西部地区工作有什么优惠政策?
研究生回西部的优惠政策
1.志愿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纳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发放范围的,执行当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照志愿者家与服务地点之间的实际里程计算,每年发放两次。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09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要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县乡机关要拿出一定的岗位,为村岗等特殊项目招聘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专项毕业生,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优惠政策。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志愿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优惠政策;目前各省通常的做法是让在本省招募和服务的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具体以当地招聘公告为准。
3.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09〕42号)的有关规定,一是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4.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后,志愿者需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鉴定表等证明材料向所在高校研究生招生部门申请加分。相关高校研究生招生部门需要登录教育部系统,下载当年西部计划志愿考研加分名单。名单内志愿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志愿获得加分后,如果遇到调剂问题,需要请原院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向教育部科研招生管理平台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将志愿信息手工录入研究生考试调剂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