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两年没有工作的档案怎么处理?

如果毕业后没找到单位(或考研),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挂档,一定不能弃档。

人才市场属于人事局。它是一个官方组织和政府部门。它有权保留档案,并有权申请正规化和定级。至少那里有安全保障。一旦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录用手续,以便能够及时跳槽,方便后期正式调动。如果没有找到工作,也要记住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期限两年。毕业两年以上就不能继续主持了,就成了“死档”。一定要处理好。你可以自己申请打电话回老家,以免丢失文件。

如果毕业后没有及时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考研),导致冒险乐园,可以向学校申请暂缓就业。两年内找到工作的,一定要及时回学校办理档案转移,把户口和档案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市场。两年后学校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很可能造成档案丢失。

档案成为“死档”的三大原因;

1,档案丢失就会成为“死档案”。

毕业生选择工作两年,所以在职业生涯中可以申请学校托管两年。在学校两年期满仍未落实工作的(或在学校未及时办理工作的),学校将档案和户口送回原籍(或转到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转到学生原籍的地级市人事局或教育局)。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打回去的过程中很容易丢失文件。

2.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2年就会变成“死档”。

3.五年内未缴纳档案保管费,被人才市场等机构封存的,也将被认定为“死档”。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交、科学技术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

第二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和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鉴定和编号。

第二十二条高校档案由高校档案机构保管。国家需要时,高等学校应当提供所需的档案原件或者复制件。

第二十三条高等院校和其他单位完成的项目,高等院校档案机构应当至少保存一套档案。合作单位除保留与自身任务相关的档案原件外,还应将复印件送高校档案机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