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性:
申请人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或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家庭;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合法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1;5.申请人在本市有常住户口5年以上;2;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在别处无住房。
法律客观性: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和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廉租房的租金标准由维修费和管理费两个因素构成。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