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公租房申请条件说明了什么?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廉租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应当推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人家庭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且至少有一名成员取得本市非农业户口三年以上;

(4)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

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宣城市区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或《宣城市区实物配租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家庭成员申请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状况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家庭租赁住房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在这里。审核单位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往来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