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虽然人民内部矛盾是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前提的,但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做好工作。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可以激发社会活力,增进人民团结,推动党和国家事业更好发展;处理不好,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不利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综合国力大幅上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为我们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观念的深刻变化,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本解决,中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问题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为世界所罕见,各种具体的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必然会大量出现。当前中国人民内部的矛盾,归根到底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反映。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旧的矛盾在不断解决,新的矛盾也在不断产生,但矛盾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会发生变化。总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人民内部矛盾将长期存在。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当年,同志们写下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本书,其中的宝贵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要深刻认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创造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加积极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
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责任,创新机制,统筹规划,落实措施,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
第一,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科学发展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出路。必须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不断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让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让全体人民继续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策制定和部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能够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任何不能得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事情都不应该做。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都要坚决纠正,使之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注重维护群众权益。要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群众不同方面的利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自觉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对社会主要矛盾积案的全面深入排查和妥善处理,认真解决征地拆迁、水库移民、环境保护、土地矿产、企业改制破产、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就业、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提出的诉求,符合政策法律的,要认真解决;确实合理但政策法律不完善的,要在现有政策法律的基础上完善并积极解决;对不合理或合理但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从政策和法律上研究提出根本性、长远性措施,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利益和不同群众特殊利益的关系,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第三,重视群众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做好群众的组织、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引导群众理顺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要采取普及化的方式,加强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国情国力的宣传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文化。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与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CPPCC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分析机制,加强群众心理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呼声和实际需求。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坚持享有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增强群众通过理性合法形式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自觉。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具体矛盾。
第四,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准确把握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的发展变化,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要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在各领域、各层次的有序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制、制度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强社会管理基础建设,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能力。要整合基层政法力量、维稳信访力量,建立综合平台,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要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要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形成有效的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社会舆情收集分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