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全日制考研

1.三年聘期结束后,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自愿留在当地学校的特岗教师,在编制和岗位总数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资基金的设立和审批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一发放范围,确保其与当地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免试推荐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教师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