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转让规则

主转移规则如下:

1.必须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在初试科目中转入数学专业,需要在复试中尝试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护理专业调剂地区所在学科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一、志愿报考非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入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转入专业学科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在临床硕士实施中医、工程护理和工程硕士护理专业互换政策,以照顾专业内部调整。

6.一是自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转入上述7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转入该计划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转入该计划。

8.单独考试(含强军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试点高校开展自主评卷改革,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考研调剂流程:

1.调剂生符合调剂条件后,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48小时内不可修改。

2.考生提交调剂意愿后,调剂机构将在调剂系统中核对其调剂意愿,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发出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需要尽快确认,按要求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