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自主招生,英语复试
申请资格
考研现场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我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应是往届本科毕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经过两年及两年以上(高职高专毕业至2009年9月1,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只能申请委托或自费的硕士学位。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才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需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 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研究生的类型
按学位级别
按学位等级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硕士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博士生”)两个层次。
按学习风格划分
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2)在职研究生是指在校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上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专业课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参加考试取得相应学分。还必须通过国家专门设计的英语、政治、专业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学位。学习、考试、答辩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一般在几万元左右。目前只有几所教育部批准的重点大学招收学位生,机会不多,必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随着学位管理的加强,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学位越来越难。一般最后能通过答辩拿到学位的比例都不高。目前大部分研究生招生单位只为本单位职工招收在职研究生,也有单位为本地区、本系统职工招收在职研究生。
根据学习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
根据学习期间经费提供渠道的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研究生(以下简称“委托研究生”)和自费研究生。(1)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1)国家计划招收的非定向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实行本人选择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取的双向就业选择制度。学费全部由国家和学校提供,住宿费需要自己承担,户口和档案关系需要变更。(二)定向培养研究生a .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通过合同指定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按规定标准提供给培养单位。b .用人单位,即高等院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商有关部门确定)、政府、党和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资助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用人单位只能提供培养费用和委托培养。培训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训用人单位的范围。c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和考生本人共同签署的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d .定向生源形式:一是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研;二是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拔;三是从推荐本科毕业生做硕士生的人中选拔。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由招生单位负责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改变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第二、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即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定向生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给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e .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内容所有定向培养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前,高校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研究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单位之间的合同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和管理、合同有效期、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用人单位与研究生签订的合同内容应包括: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研究生学习期间用人单位提供的待遇、合同有效期、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2)委托培养研究生①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概念及其与国家招收的研究生的区别a .高校委托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是我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对鼓励高校挖掘潜力,培养更多的研究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 .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应当实行合同制。委托培训合同应由委托单位与培训单位、委托单位与委托学生签订。委托培养学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在委托单位工作。委托生在学习期间和毕业后享受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c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与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主要区别:培养费用来源和毕业分配方式不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返回委托单位;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非定向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自主选择志愿,由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取。定向生毕业后根据合同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二)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a .高校研究生全部采用合同制招收培养。委托培养合同应由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签订,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签订。b .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的合同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要求、委托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和管理、毕业分配办法、培养费用数额和分配办法、合同有效期和委托方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c .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合同应包括委托培养志愿、所学专业、学习期间待遇、毕业分配办法、在委托单位最低工作年限、合同有效期、违反合同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d .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应办理公证手续。(三)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形式a .从招生单位招收的研究生中选拔;b .委托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招生单位研究生入学考试;c .试行委托单位招生(招收的学科、专业必须有学位授予权),招生单位培养的办法。采取第一、第二种形式委托招生,整个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承担,按规定标准录取,提出初选名单。与委托单位研究商定后(第一种形式委托生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出具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三种形式委托培养的学生,由委托单位根据录取标准提出初选名单,经招生单位教师、教研室、系(所)审查同意,并经研究生院院长批准,本人同意后,由招生单位和委托单位联合发出录取通知书,或由委托单位录取后,转入招生单位。(3)自费研究生自费研究生。自费、计划外研究生收费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入学时要转移户籍和档案关系。计划外研究生也需要参加国考,考试内容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考试成绩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但不能被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及时向其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教务处申请计划外录取。教学安排与计划研究生相同。修满学分,通过论文,可以获得与计划研究生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主要部门
根据专业和用途的不同,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研究生。(1)普通硕士研究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的学位类型以学术学位为主。目前我国的学位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12大类。12大类进一步细分为88个一级学科,88个一级学科进一步细分为300多个二级学科,也有自主设置的招生单位。普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是年初的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授予研究生身份。毕业时,如果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条例》的要求,可以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2)特殊研究生特殊研究生,即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我国批准的专业学位数量已达15。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与一般侧重于理论和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不同,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背景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一)特殊研究生相关知识a .专业学位与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的异同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科研人才为主,授予的学位类型以学术学位为主。就研究生的学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20世纪90年代初,为加快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一个专业学位的专业定位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是具有专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但大多只开设硕士。各级专业学位与我国现有的各级相应学位处于同一水平。专业学位名称为“XX(专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b .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致可以分为在职学习和脱产学习两大类。比较简单的区分方式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6月65438+10月举行,称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全日制学生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一并举行。c .专业学位的招生条件专业学位的招生条件最大的特点是要求申请者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一般要求本科毕业,部分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学士学位。绝大多数专业学位都要求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或相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考,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单位推荐。然而,也有例外。比如工程硕士中的软件工程领域,也是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开放的。d .专业学位入学考试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包括6月65438+10月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个国家级考试都有规定考试科目,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也不一样。对此,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每年在公布报名信息时都会公布相关计划。联考以外的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提出并评分,部分与联考科目同步进行。e .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无论是5438+10月的“联考”批次,还是年初的“统考”批次,都要报上级批准。相对而言,6月5438+10月的“联考”招生名额更为丰厚,有的甚至由招生单位决定。但为了保证教育质量,有自主招生名额设定权的招生单位不会下网,而是根据自己的教育资源和生源来确定招生名额。另外,一些专业学位招生对某些领域的学生有一定的招生名额限制,比如管理硕士。2004年《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明确规定,非政府部门人员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该校当年招生名额的20%。“统考”招生名额纳入高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f .专业学位录取分数线划定5438+00年6月“联考”录取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并统一公布。各招生单位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包括面试)择优录取。5438+10月的“统考”录取是教育部先标(按地区和专业),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的人大部分是跨线的。g .专业学位教育证书由于学习方式的不同,大部分专业学位教育只授予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以下简称“证件”),但也有例外,如MBA、LLM、医学硕士和博士、建筑学学士和硕士,还有既有学位证书又有学历证书的“双证”。一般来说,“统考”学生是“双证”,“联考”学生是“证件”。
编辑本段单独画线。
2002年才独立划分数线。国家出台这一政策的初衷是让学校自主选择培养人才。具体方式如下:具有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主抽签分数线资格的高校根据报考本校的考生和计划招生人数确定初试分数线,并将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不参考国家统一抽签分数线。对于其他不具备自动抽签分数线资格的高校,复试分数线的抽签方式如下:教育部国家线出来后,在国家线基础上再通过一定的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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