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可以考研吗?
考研体检标准
1.有下列疾病或身体缺陷者不得录取: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小于0.5 cm,生长发育好营养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经常性早搏心电图异常,心肌病等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次收缩压在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以上,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在12千帕(90毫米汞柱)以上,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
3、肺结核除下列情况外不能录取。
(1)原发性肺结核和浸润性肺结核已硬化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疗后仍有胸膜肥厚。
(2)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和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仍无变化。
(3)淋巴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
4.支气管扩张;那些童年患过支气管哮喘,高中后仍复发的。
5.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患者(肝炎病原体携带者,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到两年。
8.有癫痫、精神病、癔病和夜间梦游史。
9、肺切除一叶以上;一叶以上肺不张。
10,类风湿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疾病除外)。
12,双上肢或双下肢不能运动。
13,除了以上,还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疾病。能否报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疾病或身体缺陷者,不能录取到本专业:
1,切除一个肺叶两年以上,或其他主要器官(如肝、脾、肾、肠、胃等)后肺功能恢复良好。)大手术两年多恢复良好;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者。(14周岁前已治愈上述疾病者除外);甲亢治愈一年,无症状者不能录取地矿、水利、交通、能源电力、公安、体育、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水产、测绘、海洋工程、林业工程、兵器、森林工程、草业科学。以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治理、动物科学等专业。专科专业不能招收烹饪技术、西餐技术、糕点技术、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雕塑、考古、地质、建筑工程、交通土木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路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经手术治愈两年多(间隔缺损不大于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良好,可以参加体育锻炼。由二级以上医院专科确定,不需要手术的除外);“动脉导管未闭”手术治愈一年多。目前心脏功能和身体状况良好,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分第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