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的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一、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质量优先于数量”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
3.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和知识考核并重,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注重初试成绩和以往学业成绩以及潜在的能力素质并重。
4.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组的学术权责,提高导师组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2017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必须通过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后方可复试);
3.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接收调剂的专业进入复试的比例控制在1:2以内;
4.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7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的具体情况,招生领导小组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了微调,确定按照调整后的招生人数进入复试名单,各专业同时进行复试;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按国家线执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基本成绩必须达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A类地区所有专业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7.考生个人考试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规定,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同时进行;
8.2016年7月参加我校夏令营且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招生办公室报名确认;
9.由于我校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专业在两个复试点复试,将分别进行排名和录取。遴选导师工作开始后,已从肿瘤医院遴选导师的考生在肿瘤医院进行复试,已从其他单位遴选导师或未报考导师的学生在基础医学院校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地点见确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