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籍积分制详情
基本分数
1,年龄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
36至45岁(5分)
2.教育水平
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
大专学历(10分)
3、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具有高级职称(30分)
具有中级职称(20分)
有初级职称(15分)
高级技师(30分)
技术员(20分)
高级工程师(15分)
中级工人(10分)
初级工人(5分)
4.社会保险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年度最高分22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分)、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缴费满36个月,自满36个月的,从次月起每年最高加28分,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分)、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5.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不满60个月的,每年3分;如果存款已完成60个月,从自满60个月的次月起,每年累积4分。
6.活的
在本市租房(租房)每年赚6分。在本市购房(自有住房),居住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可获得10积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吉州区的,年积12分;滨海新区住房,年积15分。申请人依法办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6分。
指导分数
1,职业(工种)
非常稀缺的职业(25分)
短缺职业(15分)
普遍短缺职业(10分)
附加点
1,奖励
全国技能大赛一级赛前20名,二级赛15(30分);获得省技能大赛一级赛前10名,二级赛前6名(20分)。
2.婚姻状况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为本市职工,且积分申请人配偶在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24个月(20分)。
负积分
违反法律法规和犯罪
5年内,如提供虚假信息办理相关证件、证明或申办积分落户记录(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纳税证明、购房证明等。),每项会减30分;5年内有犯罪记录的,每项减100分。
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为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的,自下一申报期起1年内取消申请积分资格,情节严重的,自下一申报期起3年内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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