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考研优先条件是什么?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根据教育部网站7日发布的通知,大学生“村官”报考硕士研究生将享受一定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有关高校要积极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招收已完成就业的大学生村官攻读工商管理、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等专业硕士学位。三年内完成就业并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大学生“村官”,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尽可能被招生单位录取。如果申请人确定不能录取,可以转到其他招生单位录取。同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学校资助范围。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大学生‘村官’,就业期满后可免试报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通知说。
通报指出,从2010年起,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招生中安排一定比例(10%左右)的招生计划,专项招收“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机构要按照当年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印发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大学生“村官”招录工作顺利实施。
通知要求,高校要与到村工作的毕业生保持联系,定期看望他们,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毕业生服务场所“结对”,在教育、科技、信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大力推进服务场所新农村建设。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村官”期满后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服务期满后尽可能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岗位信息。
通知还要求大力宣传国家选拔任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政策,宣传大学生下乡锻炼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