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学生专项定向招生计划的学生可以考研,毕业后必须回原居住地吗?
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贫困地区专项定向招生计划的学生毕业后能否报考研究生。
目前,在国家和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只鼓励特长生毕业后同时回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这也是对贫困地区定向本科学生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
1.根据2012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通知》(建[2065 438+02]2号)第四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特长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工作和服务。三点具体意见:
(一)有关省(区、市)要根据本省实际,制定特长生毕业后回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特长生毕业后以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二)特长生在入学注册时不转移户籍,其户籍暂由原户籍所在地保管。就业登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区。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平等享受奖学金政策。
(三)特长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优惠政策。有关省(区、市)要尽快制定或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