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高血压不能考研考公务员?对年轻人不公平吗?

这是国家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不需要手术或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者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除病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2)频繁的过早收缩;

(3)心率小于每分钟50次或大于110次;

(4)心电图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以下范围,为合格:收缩压小于140 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肺结核不合格。但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期为65438±0年;

(2)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未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和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为合格。

第七条各类急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亢治愈后1年无症状体征者为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精神病、癔病、夜间梦游、严重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明显记忆力减退等)病史者。),而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多发性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伴橡胶肿或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脑畸形、创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十六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胆结石或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小数视力0.6),单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力障碍者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的条件下,在3米以内小声说话听不见者为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