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需要简历吗?
研究生考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后,由报考院校组织的复试。一般也分为笔试和面试。早期的研究生复试多是一种形式,但从2006年开始对研究生加大了复试的权重,有的招生单位甚至将复试的权重提高到50%,要求考生有真才实学和更高的适应能力。
扩展数据:
(一)招生单位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试,必要时可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严格审核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检。
对考生学历(学籍)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所有复试工作一般应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
(4)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为准)(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除外),复试时至少增加两门本科课程。附加测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语听说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地方。考生网上填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能更改。
(八)教育部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单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确定。
复试是考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尤其是分两次进行的考试的复试。比如考研,公务员考试等。,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
在中国,不仅有高等院校,还有科研机构和党校可以开展研究生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18条规定“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科学研究机构可以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前者是指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后者是指在校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上承担一定任务的研究生。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考研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