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的经历对他有什么影响?
汉武帝个人评价1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著名皇帝。“秦煌汉武”通常被称为中国封建社会早期的两个皇帝。秦始皇开创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被汉武帝继承和巩固。汉武帝是汉景帝的儿子,名叫刘彻。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16岁即位。他统治了50多年。他凭借历史开创的局面和他的伟大才能,领导满清的文武百官,统率千军万马,做出了在中国历史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伟大事业。
汉初,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西汉政府一直奉行“无为而治,与民同息”的黄老思想。六七十年过去了,汉朝的政治和经济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到了汉武帝的时候,强大的经济实力让年轻有为的汉武帝觉得不能再像祖上那样“清静无为”,而要依靠历史提供的舞台振作起来,内外兼修,干一番大事业。
首先,汉武帝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统治。政治上,梁武帝继续打击地方割据势力。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采纳了中医朱的建议,实行推恩于君的政策。所谓推恩政策,就是诸侯死后,除了继承皇位的长子,其他子孙可以获得王国的部分土地作为列侯,列侯归郡县管辖。越是列后,王国越小。国王有苦口婆心的说法,诸侯“各取所需”,从而扩大了中央的权力。
汉武帝为了真正把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还削弱了宰相的权力,身边的下级官员组成决策机构,称为“中国的朝鲜”。原来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臣”组成了“外朝”,只负责处理一般的行政事务。
汉武帝个人评价2
此外,汉武帝在军队和法律上,在打击地方势力方面也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在经济方面,汉武帝采取了四大措施。一个是统一的货币制度:汉朝初年,货币制度非常混乱,地方诸侯甚至一些富商都可以自己造钱。
就这样,各种货币在市场上流通,重量大小颜色不一,给理财带来了很多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元前11年,汉武帝下令禁止郡国铸币,铸币权归中央。中央政府铸造的新货币叫做五铢,是当时国家发行的唯一法定货币。二是盐铁垄断:西汉初期,为了获得地方豪强的支持,允许盐铁私有,国家只征税。就这样,一些封建王公富商大贾拿着盐铁的好处大发横财。同时,汉武帝长年在国外用兵,财政也很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元前119年,汉武帝任命桑弘羊为财政官,宣布盐铁经营权归中央。盐铁专卖不仅增加了封建中央政府的收入,也打击了地方割据势力。
三是平亏:所谓平亏,就是国家控制物价,调节运输。汉武帝年间,各郡设等损官,都城设平准官。国家需要的物资从全国各地购买,通过平均损耗官运到首都。平淮官负责平衡物价,防止商人投机牟利,扰乱市场。
平平连输政策结合盐铁官营政策给西汉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使其聚敛了大量的财富;第四是算计和指责:算计是向商人和高利贷者收取财产税,指责是号召人们揭露商人和高利贷者的隐瞒。
汉武帝个人评价3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才气出众,有大局观”的君主。他有很多开创性的工作和成就,但这也导致了世界的枯竭。他在位期间的宰相大多没有好下场,经常被杀或者自杀。司马光评价汉武帝“失秦,而避秦之祸”。
汉武帝不仅是通俗史书中津津乐道的君主,也是历史考研的重点对象。基本上每年学校都会以讨论题的形式考察汉武帝的改革措施。
本文将以论述题和名词组合两种形式来说明汉武帝进行了哪些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
汉武帝个人评价4
比如在本书中,我们设置了“武帝改革”的名词组合,包括以下定义:恩宠法、附益法、左官法、以金夺爵位法、中朝、刺史、检察制度、五铢钱、均损、算账失败、董仲舒、尊儒独尊和。只要熟练掌握“汉武帝改革”,不仅可以把这种组合下的所有术语解释透彻,顺便讨论一下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也就不奇怪了。同时,“武帝改革”还包括了“巫术的诅咒”作为遗毒。“巫术的诅咒”不会出现在《关于加强汉朝中央集权措施的讨论》中,但可以融入“汉武帝改革”的名词组合中。
汉武帝个人评价5
汉武帝即位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继续打击地方分裂势力。首先是削弱诸侯的力量。颁布《推恩令》,规定除长子外,其他王子的儿子也可以在王国内部获得作为诸侯国的封地;颁布左官法,规定凡在诸侯国担任官职者,地位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员,不得进入中央,以限制诸侯国国王招募人才;颁布补息法,禁止封国官员为私利与藩王勾结,结成小集团,达到孤立藩王的目的;借口列侯献上的鎏金成色差或分量不足,俘虏了106人,占当时列侯的一半。通过这些措施,基本结束了汉初以来封建割据的局面,中央集权得到加强。二是打击地头蛇。一方面继续执行汉初以来的豪强迁徙法,将豪强迁到关中,置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另一方面,残酷的官员被任命杀死强人。
2.建立中国和朝鲜。中朝又称内朝,是由皇帝身边的下级官员和侍从组成的决策机构。内廷,由大臣、官员、官吏组成,是决策机关,在宫中工作;以宰相为首的外朝是执行机关,在宫外办公。中韩凌驾于外国之上,受皇帝控制。
3、设置秘书处。将全国分为十三州,在各州设立刺史,监督地方豪强。刺史按六条规问,督郡国。第一条规则是监控和打击“强族强权”。
4.建立新的选官制度。首先是让孝道成为一种制度。公元前134年,梁武帝下令“各郡一人,各国一人,以行孝”,从此建立了各郡各国行孝的检查制度。二是建立国子监,从地方官僚子弟中选拔人才入国子监学习。只要通过考核,就可以授官。第三,继续推行汉初已经实行的“兴贤文”、“诏拜官”和计划审判制度。
5.进行金融和经济改革。首先是改革货币制度,把铸币权还给中央政府。113之前,禁止郡县铸钱,禁止中央铸五铢。二是盐铁官营和平均损耗平准政策。汉武帝采纳了空见和东郭咸阳的建议,将盐铁纳入官营,在盐铁产地设立盐铁专卖处。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实行等损平准政策。所谓“均损”,即调运,即中华农会在县内统一设置均损官,负责管理、调度、征收、分配从县内收取的租佃财物,并负责运往京城等地;所谓平准,即由农令,将平准官置于京师,由总经理运至京师的物资,根据市场情况“贵则卖,贱则买”。第三是算计和表白。前者指向大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房产税。后者是鼓励知情人揭发那些隐瞒或虚报的人。如果揭发属实,将没收被告人全部财产并处罚被告人一年,举报人奖励一半财产。
6、排外儒家。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东施继承和发展了儒家思想,建立了以天人感应和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神学思想体系,主张政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