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有什么要求?

第二学士学位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一个学科(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农学、医学、工学、管理学)。

一般来说,修完某一学科的某一门本科课程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学科的本科专业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要求,成绩合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的一个本科专业完成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要求,并以合格成绩获准毕业,也可授予第二个学士学位。

扩展数据

第二学士学位考试也是由各招生高校分别进行,没有全国统考。考试时间大概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具体时间和考试科目需要和你报考的学校联系。不同的学校和专业报考,考试的时间和科目都不一样。考试内容应为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

双学位主要在具有设置辅修学位资格的高校进行注册和测试。考试科目分为政治、英语和专业课,政治主要考查马克思主义理论。

百度百科-第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