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取消应届毕业生政策

毕业生具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在求职和考试方面具有优势。其实早在2002年,教育部等部门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提出“对于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以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在两年内将他们的户口迁移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保留在原大学,待工作单位落实后再将户口迁移到工作所在地。”

到2020年,教育部再次强调,高校要帮助两年内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手续。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中华职业教育学会常务副理事长胡伟提交了《关于取消应届生身份限制,保障平等就业权的提案》,建议逐步取消高校毕业生择业政策,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对所有高校毕业生一视同仁,消除就业的人为障碍。

胡伟指出,实施高校毕业生求职政策的目的是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他们一定的求职缓冲期。随着高校毕业生的逐年增加,一些毕业生选择了“慢就业”、灵活就业和女大学生毕业后在家生孩子,这一政策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政协委员、南京工业大学校长徐桥建议,淡化“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淡化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毕业生已提交就业相关资料、购买社会保险”不应作为限制公开招聘、公开考试的条件。

大学毕业生与普通就业者的区别在于他们的“新鲜”身份,这为他们提供了很多择业的优势,但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的就业劣势。

“近年来,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招录率达到60%左右。更有甚者,一些地方院校还规定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70%,国企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有鉴于此,胡伟在提案中明确指出:在招聘时限制应聘者的应届毕业生身份,不利于已离职再就业者的再就业,也阻碍了已超过择业期的往届毕业生顺利求职。

同时,徐桥还在提案中表示,“应届生”标准自相矛盾,对学生就业有影响。他指出,目前的“新鲜”身份在求职、考试、落户,特别是在公务员招聘方面具有优势。毕业生对工作持谨慎态度,通常会等待价格。

在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大学党委书记焦新安看来,目前国家鼓励公务员考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向应届毕业生倾斜,并明确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身份。这项政策对于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就业、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但焦新安发现,对“应届毕业生身份”的高度关注,促使原本可以在非公企业就业的毕业生选择先不就业,反复应聘体制内岗位,以保住自己的资格。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越来越多考研未“落地”的群体中。当他们走向就业市场寻求更多就业机会时,他们希望保留他们的“毕业生身份”。毕业生对这一政策的不理解,无疑催生了主动慢就业或不就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从而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