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该做什么?

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就业服务指南

(一)毕业生就业政策

根据赣州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放宽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毕业生就业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

1.积极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对有意愿来我市工作但尚未落实单位的研究生、本科生,采取先接收后就业的办法。引进研究生的院校可优先办理接收手续。

2.对于市外大专及以下学历毕业生进入市区就业,确实是我市急需的专业。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经审查后可以引进。'

3、延长毕业生就业期限,凡列入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两年内找到就业单位的,仍可正常派遣。

4.对进入我市就业的毕业生,由高校将档案传输至赣州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由赣州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再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传输至就业单位。

(2)人事代理服务

“人事代理机构”是指隶属于政府人事部门,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根据合同或协议,依据法律法规,为委托人提供人事业务服务的人才流动管理机构。“人事档案”是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它们是描述和反映个人经历、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状况、奖惩情况的原始记录。对个人,在转岗、考试报名、职称评定、退休、入党等程序中,将根据人事档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所以对于毕业生来说,人事档案记录着一个人成长发展的足迹,伴随着每个人的一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人事代理服务:

①人事档案的保管、整理、收集、借阅、移交和调资;

(2)办理人事代理因私出国、因公出国政审手续;

(三)承办高校毕业生毕业、职称考试报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等手续;

(4)办理人事代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办理人事代理人员落集体户事宜:

⑥办理人事代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⑦为育龄妇女办理生殖健康服务书和独生子女证;

(8)为人事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和住房公积金;

⑨代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⑩承办其他人事代理事宜。

(3)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和就业服务问答。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进入赣州就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如何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求职?

答: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可在赣州就业:

1,赣州市生源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市外学生,是本市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

第二,如果毕业后想自己创业(选择工作),如何处理户口和人事的关系?如果我去上学,

毕业后如何转移党和党员的组织关系?

回答:(1)对于市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想在赣州创业,可以先落户再创业。其户口与人事档案关系可通过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对自愿来赣州工作但尚未落实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可持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向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代理,人才中心协助办理落户、档案保管、就业推荐等手续。

(2)如果你的档案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你的组织关系由学校党组织介绍到赣州市机关工委组织部(如果学校在赣州市外,可由学校党组织介绍到赣州市委组织部),我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人才服务中心。

3.如果我选择乡镇以下单位就业,户口可以留在市区吗?

答:对申请到乡级以下单位就业的城镇高校毕业生,其户籍可保留在市区,其档案和人事关系可由市或区人事服务机构代理。

4.如果我毕业后接触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我的人事档案和户籍关系是怎样的?

手柄?

答:如果毕业后接触外商投资企业、外企驻赣州办事处、私营企业、乡镇(街道)企业、民办事业单位等非公有制或就业型国有单位、事业单位。可持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应聘手续,经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到赣州市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研究通过后,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毕业后可持相关报名材料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托管、落户手续。

5.毕业后在赣州找了一家私企。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有就业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从学校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3.向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代理;

4、由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市人事局,经研究审核后,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5.毕业后持报到证、户口卡或户籍卡、毕业证、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到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落户和人事代理手续。

六、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时,是否应约定违约金?

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时,约定违约金,作为保护双方利益的措施。应该由双方平等协商,可以在协议中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对违约金及相关事项的明确约定,既保护了单位的利益,也保证了个人的利益。因此,建议约定一个合理的违约金。

七、我现在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我打算一年后考研(或者出国留学),我应该是这样的。

和用工单位签的协议怎么处理?

答:如果你打算毕业后考研或者出国深造一段时间,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必须先就业,那么在和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想法,就这个问题和单位协商,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八、我毕业到单位工作后,在单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正式来公司工作,首先要与公司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时间、权利义务,尽快核实本人落户、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事宜。

9.参加工作后应该享受哪些国家社会保险?

答: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为确保企业内职工在生、老、病、死、失业等情况下都能得到保障,要求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0.毕业后去赣州就业。我的人事档案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赣州市人事局相关规定,自2003年起,凡进入赣州就业的毕业生,一律由高校转入赣州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再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转入就业单位。

我是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我参军服役。我应该办理什么手续?我离开军队后,

我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根据赣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从2003年开始,毕业当年应征入伍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和《入伍通知书》到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两年后退伍的,可凭赣州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按照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12.我是赣州的城市生毕业生。我想把户口和人事档案留在赣州,去外地工作。

请问应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答:毕业前要持就业协议到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应聘。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孩子签字后,我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毕业后本人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也可以毕业后持相关手续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户口回原籍。

十三、本人是留学生毕业,经审批落户赣州。我想了解一下人才中心的集体。

户口和落户有什么区别?

答: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性质上和户籍是一样的。外地毕业生在赣州就业落户。因本人在赣州无住房无固定地址,可按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在市人才中心申请为集体户。如果我有直系亲属在赣州,可以申请在直系亲属的户口本上。

14.想知道见习和毕业后见习在概念上的区别。

答: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和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对于初次就业或再就业的员工,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由双方协商决定。

试用期是对高校毕业生在职工作考核的特殊规定。一般来说,试用期是他们报到后的一年。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可办理相应的正式定级、职称认定和评审手续。

十五、毕业后在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档案和户口。我在外地工作期间可以委托市里吗?

人才中心办理社会保险?

答:可以,我可以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通过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代收代缴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六、我是统招毕业生。档案关系委托在人才服务中心,如何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答:一年试用期满后,大学毕业生必须办理毕业手续。办理手续,持服务IC卡到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毕业定级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如实填写毕业生试用期思想工作鉴定,同时提供本人一年工作总结、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办理。

十七、我是大专毕业生,如何在人才中心申请档案职称?

答:全日制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认定职称:

本人,中专学历,工作满一年,可确定为“员”级:

2、大专学历,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为助理级:

3、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认定为助理级;

4、硕士学历,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为中级;

5.博士学位,在毕业当年,可以认定为中级。

我是自考考生。赣州就业政策如何?

答:通过自学考试、文凭考试、成人教育、电大等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非在职毕业生,称为非普通学校毕业生。根据省人事厅文件,此类毕业生通过在人才市场自荐或其他形式求职,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范围内自主择业;根据受聘单位情况,实行相应的就业准入和人事管理制度,鼓励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编制部门和人事部门下达的编制和招生计划内,到我市各区县的边远山区、乡镇企业、城市小企业等人才紧缺地区和单位工作,鼓励毕业生到非公单位工作,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十九、非普通学校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如何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答:首先你要到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非普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为子女盖好章后,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考核合格后,应出具《非普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按照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非普通学校毕业生毕业后人事档案应在哪里管理?

答:除有特殊规定的国有单位外,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省人事厅规定的范围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

毕业生就业和定居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

l、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与雇主协商:

3.签合同。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协议上盖章(无主管部门的,委托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基本内容和要求

1,签订协议一定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平等自愿;二是协商一致:三是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协议双方必须仔细协商和审查协议内容,其中应包括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福利:工作报酬;工作纪律;协议终止的条件;违反聘用协议及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条件的责任。双方同意后,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必须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即必须由国家承认的有国家干部管理权限的人事部门签署。没有国家干部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可以委托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4.所有口头协议和承诺都是无效的。双方另行约定的条件和劳动合同,应在协议中写明,并注明“协议附件”字样。它与正式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毕业生注册程序

1、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户籍卡或户籍卡、协议统一续签市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函及(

2.毕业生凭介绍信和准入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落户手续。(委托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个人,请直接到市人才业务大厅办理备案结算手续。)

四、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1,毕业生持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

2.持现就业单位的录取通知书并加盖主管局公章(或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录取通知书);

3.持辞退信、报到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改派;

4.毕业生应该用新的注册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