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1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名称:大连财经大学。学校位置和地址:大连金州新区人文街80号3。学校类型:普通高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5。学校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53.3万平方米(约798.5亩);每个学生的平均教学和行政面积为7.9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10.6平方米;生师比20.5;专任教师588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95.7%;教研仪器设备总值7005万元,生均教研仪器设备价值4292.6元;藏书654.38+0.548万册,生均94.8册。2 .招生计划的专项说明

1.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由学校招考委确定各学科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支持的学科和专业计划。2.所有专业没有语言限制;由于商务英语专业的教学需要,我校不推荐除英语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3.男女生比例有限制比例的专业:不限。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我校与2019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招生计划执行。

3专业设置说明4毕业证、学位证说明

1.本科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授予符合大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大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高职(专科)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由大连财经大学颁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费用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省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和收费许可证向学生收取。本科:会计学、资产评估、审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税务、保险、投资、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工程造价、商务英语、法学、汉语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升本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年27500元。专科: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造价专业为1.5万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宿舍不同标准,实行优质优价,每人每年住宿费3000-6500元不等,由学生自愿选择。2.学费住宿费退还办法学生因故休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廖家发[2011]5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退费。3.奖学金及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大连财经大学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奖学金5000元/生、综合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综合二等奖学金500元/生、综合三等奖学金300元/生、研究奖学金500元/生、1000元/生或2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孤儿大学生全额免除学校住宿费;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适当减免学费;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情况造成的临时经济困难,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6录取方式说明

1.投档比例为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的生源、计划和模拟投档线自主确定阅读考生档案的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1: 1。我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能够被录取。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大连财经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后不能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3.院校志愿与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和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和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第一志愿网上考生人数多于计划招生人数时,不访问第二志愿和其他志愿考生的档案。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我校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5.考生入档专业安排办法(1)普通专业按照“分数第一”的原则对考生入档进行专业安排。考生分数相同时,文史类(历史学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理工科(物理)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对于实行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的分数。(如个别省份有其他明确要求的录取原则,我校将按各省录取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辽宁省高职高专升本科专业(专科):

根据专科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综合专业课、技能考核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思想政治教育)、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综合专业课、技能考核成绩录取。最后由辽宁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相关文件执行。6.电话:0411-39265023传真:0411-39265013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