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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5硕士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报考浙大硕士!
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357个学科5000余名研究生(含学位和专业学位)。《目录》所列各学科、各专业(含推荐免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根据国家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招生调整。其中,实际录取人数和推荐免试人数需待10月25日后65438考研招聘网“推送免试服务系统”关闭后才能最终确定。65438 10月27日之后,考生可以在我们网站查询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和推荐免试人数。
一、申请条件:
1,中国人民和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以及当时可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必须加试两门本科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院校毕业两年(毕业至录取当年9月1,下同)及以上的人员,均以同等学力报考,须符合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相应本科8门专业课成绩单;必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或多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初审通过后,你将尝试本科两个专业,具体科目会在复试前通知。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时间前将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毕业生[代码:0301],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应是法学专业(只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毕业后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符合1、2、3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过硬,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是原工作单位委托的在职人员。一般只委托与浙大签订协议的国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培养考生。想报考工科、农学、临床医学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要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适当降级、单独统一阅卷(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的方式招生。考生除满足1、2、3、4的要求外,还需提交每个学生所在省级教育部门盖章的《青少年骨干登记表》。具体可参考教育部网站。
二、招生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的一个“▲”表示该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有“∞”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有“※”表示该专业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标有“★”表示该专业为自设二级学科。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学)、化学(农学)、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基础、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等等。普通动物学和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和鱼类学由水产学科联考工作组提出,其他学科由我校提出。
2.单独考试:外语、政治、数学1-3由我校自主提出,其他科目与统考考生同卷。
3.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出。
4.JM(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和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出。
三、申请方式: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复试阶段将严格检查考生资格。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在其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在其工作或户籍所在省(区、市)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专业、艺术硕士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含计划强军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为3312),必须在浙江大学参加考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可选择浙江大学考点(报名点代码3312)或除杭州教育考试院外的浙江省内其他考点。
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4,10,10-31,每天9: 00-22: 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信息不修改)。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测时间:9月25日至9月28日2014(每天9: 00-22: 00)。预测名称信息是网络报告的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报名、误填网上信息、填错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者,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核实,核实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日内反馈。考生可随时在线查询学历(学籍)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名点进行验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为准,不得变更。
(5)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学生资格,列为统招考生。
(6)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惩,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免试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发。其中,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能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出具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校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1)选择浙大考点的考生请关注5438+00我校6月研招网上通知,届时将公布该考点“现场确认”的形式、时间及具体安排。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请:请按各考点要求于2014 110至114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录取阶段均不会被修改,因考生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根据教育部安排,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65438+2004年65438+2月27-28日(29日进行6小时科目一考试)。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题和复习资料。
五、复试
1.复试前,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校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www.chsi.com.cn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进行网上申请学历(学籍)验证,并打印下载本人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按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合格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2)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提交1份原件,65438份复印件)。考生持有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或学位证书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进行资格审查。(4)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报考条件要求的本科成绩单等其他材料。详见我校网上通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复试或录取。
2、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根据科目类别按复试比例1:1.3左右划定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该科目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由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要求、相关知识和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六、体检
考生复试前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必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10]2号)执行。
七。准许进入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考生被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含免试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诚信考试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八、学费和奖学金
(1)学费: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凡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必须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准,2015年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型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以下专业除外)
8000元/生/学年
法律硕士(非法研究)
33000元/学生/全程
软件硕士
4万元/学生/全程
日常工作之外的职责
5万元/学生/全程
会计硕士
58000元/学生/全程
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6万元/学生/全程
金融硕士
8万元/学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MSCM项目)
9万元/学生/全程
全日制MBA
12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mba
160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EP项目)
180000元/生,全程
(2)奖学金:
1.关于浙大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2 .学校按照国家和本校的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和各种专项奖学金。
3.学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8000元/学年的学术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享受“强军”、“青年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国防生”等国家政策支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特别学术奖学金。
4.学校提供岗位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助学金部分为700元/月,导师助学金部分按学校和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对于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7.来华留学生学费和资助办法按国家和学校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详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九、申请咨询:
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27,电话:0571-87951349。电子邮件:yjsy-zsb@zju.edu.cn
10.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办网上信息,网址:/z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