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23考研及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约2200人:

(一)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通过全国统考的研究生:全日制约2100人,非全日制约110人。

(2)豁免计划

学生约150人(全称: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读研究生)(排除在计划外的学生请参考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目录)。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以当年公布的排除计划学生名单为准(预计2022年10年底公布),未完成的排除计划学生计划转入全国统一。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30名,招生计划特殊。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招收以下专业的学生:

(4)招生总规模最终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以统考实际招生情况、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免试生实际招生情况为准,结合我校学科情况安排。

二、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协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部[2016]2号)等相关文件。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可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是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条件,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学校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要求,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期间或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2)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请慎重选择(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已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研究方向中明确标注)。

(3)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可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证书两年(从毕业到录取当年,下同)及以上的人员,以及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应作为本科毕业生报考,考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或多篇(署名前两位)。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申请条件(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申请条件(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法学毕业生,已取得第二法学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中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申请条件(1)中1,2,3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达到与学士学位同等学力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且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或多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两位);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四,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名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相关具体要求由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共网站:或教育网站:。

1.在线预报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官方网上报名时间:10月5日10至10月25日10,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R & D.com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燕昭王”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和计划结余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平行投档。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受到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作弊受到的处罚。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在网上查询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学历(学籍)核对不合格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对。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和在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就业情况。将求职者的身份填写为以下任一类别:

(1)报考我校并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少数民族考生。

请准确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信息和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不填“定向”表,视为放弃照顾少数民族政策。

(6)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已入伍、退出现役,符合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指全日制毕业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毕业生(往届)。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其入伍前的报名信息、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复试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

(八)报考我校的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应事先认真阅读和了解解放军和我校的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规定填写报考信息。

(9)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审、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0)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接受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招生单位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免试学生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报名点指定地点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发。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当地招生机构确定并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

3.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5.考生应按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个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请认真填写邮寄地址(省、市、县、住址、邮编、电话、姓名),特别注意保持考生联系方式有效(邮寄地址、电话必须在2023年9月初前畅通)。考生应填写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如地址不详,我校将不负责邮寄、投递个人重要招生资料等任何问题。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所有专业的报考条件。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凡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第五,初试

(1)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65438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14:00-17:00)。3小时以上或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将于65438年2月26日举行(开始时间为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研,国家是不会承认的。

65438+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综合能力联考

65438+2月24日下午?外语

65438+2月25日上午?商务类1

65438+2月25日下午?商务类2

65438+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首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关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

六、复试

复试定于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初进行。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进入复试的二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业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要求。

(2)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课程。附加测试方式为笔试。其他附加测试要求以各系复试录取细则为准。

(4)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照顾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政策的,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身份不予认可。

(5)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和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复试前请关注我院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网站。学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调剂办法》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入学时间定于2023年5月初。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2)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必须分别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报教育部后不再更改。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其工作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果考生因此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九、学制、学习方法、实训校园、住宿。

(1)学制:所有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详情请参考下页学费标准表。

(2)学习方式:全日制全日制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

(三)培训地点: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4)住宿: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收费标准可在我校财务部网站上查询。具体安排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X.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办学。具体标准见下页学费标准清单。

XI。奖励和援助措施

学校向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励和资助,保证研究生在学术期间有一定的生活保障,专心学习和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励和赠款是: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奖学金

3.谢逍遥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三助一辅”研究生岗位津贴。

十二。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研究生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毕业派遣按照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他人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遵守章程要求,否则将拒绝报考。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其工作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果考生因此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特别提醒考生不要上当受骗。自命题科目可以参照初试大纲认真备考。

(3)各阶段考生要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院网站(/),我们会及时、详细地在网站上发布各类相关招生信息。

(4)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5)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章程中的解释如与2023年国家招生文件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六)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单位代码:10663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邮政编码:550025

网址:/

电话:0851-83227112传真:0851-83227112。

邮箱:gznu _ yzb @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