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如何?

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教师)

定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简称“特岗计划”,按此计划聘用的教师称为特岗教师。

报考岗位:新机制,非新机制,城市义务教师岗位。

新机制教师统一在湖北,报考要求统一;

非新机制教师和市区义务教师一般由区县自主招聘,报考条件根据区县略有不同!

一、新机制教师?定义:自2012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配、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新补充机制。简称“新机制老师”。

工资和待遇:

1,新机制教师实行年薪制,年薪由省财政拨款,其中,年薪3.5万元(简称艰苦岗位津贴)。

2.新机制中教师年薪由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激励性绩效工资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特岗补贴构成,纳入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框架,享受当地在职教师相关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3.一般有三年的聘用期。期限到期后:

①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工作岗位,教师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控制范围。

(2)选择新工作,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需要帮助。

③建议不考教育硕士。(以公告为准)

二、非新机制教师和城市义务教师?一般各区县都是个体户,报考条件根据区县略有不同。待遇以及是否纳入编制主要以各个城市的招聘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