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22年研究生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广东省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根据教育部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确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素养、实践(实验)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水平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20分)
考生复试前提交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和身份证明。(复试前,将复试资格审查等材料上传至学院指定的工作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复试机构+专业名称+准研号+姓名。)
考生自我介绍,复试专家组对考生的既往学习、一贯表现、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询问和评价。
(2)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组随机抽取专业题,考生在网上远程答题。复试专家组对考生的专业思维和应用能力提出质疑,考生继续作答。中医相关学科还应重点培养学生的中医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专业素养。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组随机抽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题(由招生机构根据招生学科和专业特点制定),考生通过网络远程作答或演示;复试专家组质疑考生操作,考生继续回答。
(4)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组对考生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进行考察。)或自身学科(专业)之外的实际工作表现,其敬业精神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合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以及他们的人文素质、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方式、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与专家交流,回答他们的问题。
(5)外语水平评估(满分:20分)
复试专家组随机抽取外语口语试题,考生在网上远程答题;专家用外语与考生对话,回答专家问题。
总体而言,网上远程综合考核应采用即时问答的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选取复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网络远程综合测评由招生院校组织,复试专家组实施。各复试专家组必须在指定地点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格遵守纪律,复试专家组成员必须当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现场录音。应该在整个复试过程中进行录音和录像。
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根据招生学科特点制定,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和通知,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考生应及时查看相关学院官网通知。
三。录取原则和程序
接纳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先质后量”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试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公示无拟录取名单;
4.被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
5.人事档案审核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应提供的材料的;
7.体检不合格者;
8.那些提供虚假信息的人。
(2)入学程序
1.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1)初试总分500分,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用100分制。按照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网距综合考核成绩×40%,综合成绩为考生最终录取分数,由招生机构认真核算,及时向考生公布,并按时将《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报研招办。
2.确定建议的准入名单
各招生机构招生指标向“四重”人员(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点科研项目)倾斜。
各招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分专业计划拟定拟录取名单和替补名单(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二本学科)(两份名单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单经学院主管领导核实后签字盖章。研招办汇总审核拟录取院校名单,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形成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复试,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导师工作确认。拟录取考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关于替补名单:表示考生处于替补状态。如该所候补名单中有考生放弃,则按该所替补名单排序,考生转入候补名单。研究所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告知考生并再次公示。
3.签订定向培训合同
拟录取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并于6月30日前邮寄或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身体检查
拟录取考生应到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腹部血糖、肝功能、胸片等。2022年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电子版或扫描PDF版提交至各招生机构指定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大学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大学生招生体检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录取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并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合格后,正式确定该考生为我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学校根据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换挡
被“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录取的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的同时,发给档案转学函和政审表。考生个人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至研究生院思政处。考生不能按期拿到人事档案或签订毕业生就业合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在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