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二战时期的大四学生,导游为了保证就业率,不得不签订三方协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如果你是关注二战的学生,不准备参加工作,建议不要签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虽然原则上可以毁约,但是整个过程很麻烦;
签订三方协议后,你的人事档案会从学校转到相应的单位,如果以后要考国家公务员,会影响你的应届生身份。
一般来说,公务员考试认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是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留档案的学生,各地情况略有不同;
如果是企业招聘,一般是毕业后认定为往届学生,极少有单位会参照公务员考试的认定标准。
如果学校态度温和,同意你以暂缓就业的状态离校,你可以选择将档案交给学校保管(原则上学校最多可以保存两年半)或者转回学生原籍的人才市场(具体流程后面会详细说明);
终于!!!如果学校态度真的强硬,一定要解决就业问题!还有另外两个想法。
灵活就业:从熟人公司领取加盖公章的就业证明,在毕业生去向系统登记为灵活就业,将档案交回户籍地人才中心;
留学:已经拿到护照的同学可以和辅导员老师商量是否可以报名留学。证明材料可以上传到护照信息页面,在高校随便填。这些档案还会被送回他们注册地的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