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简介

美院成立于1985,前身为美院美术系(1985-1993.1)、美术系(1993.2-1997.10)、美术系。1988美术教育专业专科生开始招生,1993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开始招生。是浙江省最早招收美术本科专业的院校之一。65438到0999,艺术设计类本科开始招生。2001开始招收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教育学方向)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美术教学硕士研究生。2003年设立美术学硕士专业学位,2004年招收美术学硕士研究生。

多年来,通过全体教职工的辛勤努力,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质量、教师素质和科研创造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学院拥有12000平方米的教学楼。有美术馆、展厅、艺术设计实验中心、艺术图书资料中心、教学设备服务中心、艺术展示交流中心,还有多媒体教室、Mac电脑教室、PC电脑教室、国画临摹教室、学术会议室等。还有国画工作室、油画工作室、铜版工作室、丝印工作室、模型制作与设计工作室、平面设计工作室、陶艺工作室等等。教学设备固定资产387.6万元。现有教职工70人,其中专任教师55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3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名,校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名,校级青年骨干教师4名;拥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有24人。全日制本科生500余人,研究生44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1,000余人。从1988到2007年,学院累计培养毕业生1000余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学院坚持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创作成果扩大在艺术界的学术影响力,高度重视学术交流。近年来多次应邀在关岛大学组织教师美术作品展览和讲座,参加中、日、德美术作品学术交流展,派遣教师赴欧洲、美国、南非、台湾省、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讲座和展览,邀请美国、意大利、乌克兰、新加坡、南非、台湾省、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同济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和中国。与此同时,学院积极探索和加强各项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专业部门设置,以及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学院的管理,增强了办学活力。

学院有三个管理部门: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四个教学部:美术系、艺术设计系、实践教学部、研究生教学部;学术交流与艺术实验中心2个,包括艺术创作与学术研究部、艺术与艺术设计实验室;还有素描教学实验室、色彩教学实验室、中国画教学实验室、环境艺术设计教学实验室、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教学实验室、艺术理论教学实验室、公共艺术教学实验室等七个教学研究部门。学院还设有以下组织: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等。

学院目前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两个本科专业和硕士专业学位点,主要培养普通初高中专业美术教育教师、企事业单位艺术设计部门专业美术设计人才以及社会、文化艺术教育、新闻出版传媒、艺术市场管理、文化行政、艺术专业创作等部门复合型、综合性、高素质人才。艺术专业开设中国画教育、油画教育、版画教育、设计教育四个选修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开设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舞台艺术设计、动漫艺术设计四个选修方向。美术学硕士有中国画艺术研究、油画艺术研究、艺术理论研究三个选修方向;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教育学)有中国画课程与教学、油画课程与教学、设计课程与教学三个选修研究方向。美术教育硕士研究生主要开设基础美术教育研究选修方向。

经过近20年的发展,美院已成为浙江省美术教育的主要教育基地,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和办学实力。在新的世纪里,学院将坚持规范办学与特色发展并重的理念,以崭新的姿态、更加稳健的步伐向前迈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领先、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