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我赶紧转载了《2009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章程》这篇文章,供大家参考!

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室面积8.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501.4万元,藏书54.2万册。

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24人,教学仪器设备价值348万元,藏书7.3万册。

专业规程

专业名称

教育制度

分支?种类

学位授予类别

030502

调查科学

公共安全科学

法律科学

030507W

经济犯罪侦查

公共安全科学

法律科学

030505W

药物控制科学

公共安全科学

法律科学

030501

公共安全科学

公共安全科学

法律科学

030511S

公安信息科学

公共安全科学

法律科学

082101

刑事科学与技术

公共安全技术

工程

082106S

公共秩序视听技术

公共安全技术

工程

071205W

信息安全

电子信息科学

新儒学

100601

法医学

法医学

医学科学

030506W

警犬技术

公共安全科学

法律科学

四。就业描述

毕业后自愿到公安机关工作的,必须参加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竞争性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择优录用。

动词 (verb的缩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不及物动词收取及退还费用等的指示

1.学费收费标准:学费4800元/年。

2.学费退还方式:学生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

3.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贫困学生(按在校学生的5%计)经学院评估可免学费;优秀贫困生经评审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贫困生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勤工俭学活动。

七。录取规则描述1。调剂比例:在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调剂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要求及其他条件:

(1)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发布的《公安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暂行办法》要求,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m,女生体重不低于1.60m;身体匀称,不算太胖也不算太瘦弱(标准体重< kg > =身高< cm >-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太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太瘦弱);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理科专业在4.9(0.8)以上,文科专业、文理分科的省份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双耳重听;没有口吃;五官正常,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各种疤痕和麻木等。),嗅觉无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脚或罗圈腿,无严重扁平足(扁平足),无纹身,光头驼背,无各种残疾,无直系亲属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测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招生对象限2009年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在22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的考生。

(三)政治条件方面,除按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按《公安部公安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于警醒,愿意并适合公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言行或加入邪教组织者;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差的;

涉嫌犯罪尚未查明的;直系血亲或者对我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我无法与他们划清界限的;直系血亲或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之一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合当人民警察。

3.高校志愿录取

(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时,按志愿顺序从高到低,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网上考生人数多于计划招生人数时,不访问第二志愿和其他志愿考生的档案。

(2)具有文学、艺术、体育等特长的考生(经有关部门认定,学院评定选拔),可在提档范围内优先录取。

(3)招生时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经公安部批准,并经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协调后,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后的计划录取仍按照各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4.对要求加分或降低分数的考生的处理。

我院认可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升降级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入考生专业安排档案

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方向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6.联系电话和网站:

(1)中国刑警学院招生办

电话:024-86982243

传真(入场时):024-8678633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受保护]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政编码:110035

网址: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系)。

电话:024-86547129

传真:024-86547171邮箱:【邮箱?受保护]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邮政编码:110034

网址:

七。补充条款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体检中作弊、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2.由于学院正在进行办学模式改革,今年招收的新生不负责保留录取资格和退学。因病等原因不能在学校学习者,取消其资格。

中国国家警察大学

200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