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中央党校

一、培训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和独立承担一定工作的能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我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2065438+2006年9月1)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可通过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两年(毕业至2016年9月,1,下同)及以上学历,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出示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450分以上),并提供两篇发表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CSSCI或SCI或SSCI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发表时间为2010、10、1至2065438+30,2005年9月)。复试时必须加两门本科基础课。

6.在海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经过教育部教育服务中心认证。

7.2016关于我校拟免试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详见2016中央党校录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程序

2065438+2006研究生考生网上报名。详情如下:

1.报名日期:2015,10,10至10,31,每天9:00-22:00。逾期不补报的,不得修改注册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报名点和我院研招办网上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网上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日期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报名时要求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核对,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日内反馈核对结果。考生可随时在线查询学历(学籍)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名点进行验证。

4.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地点查询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补办。

北京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中央党校南校区85楼101室。请考生按要求配合收集自己的图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可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发放毕业证书的省级自考机构或网络教育大学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应在现场确认和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具备复试和录取资格。

考生应遵循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学籍资格,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和网上公布。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京外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京内考生在中央党校参加考试。

4.复试:复试将在中央党校进行。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和专业综合复试。具体时间、方式、日程安排于2016年4月中旬在我校网站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方式

我校招生严格遵循“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先质后量”的原则。通过复试的考生,录取前将查阅本人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和档案审核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国家规定,1。参加过“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计划的考生和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当征集服义务兵役,退役。三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2.参加过“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为合格。三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总分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的,总分15。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研究招办提交书面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我校核实后方可加分。

决定入学的考生将于2065438+2006年6月中旬收到录取通知书。

七。录取类别

我校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多年的学习

我校研究生校外居住三年,完成规定课程并经考试合格,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费和奖学金

我校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65 438+0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和三助岗位,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