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务员2022年报考条件及时间

2022年山西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24: 00。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规定》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2月)。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其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及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军队退役士兵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算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殊岗位”、“村(社区)干部特殊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详见《山西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 * *党籍;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发现各级公务员录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军人;

8.2014后被录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

9.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职公务员和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1.依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以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为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在本次招考报名至录用期间被录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予录用。

基层工作经历、辞退、服现役、试用期(聘用)期、户籍、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落实等。,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截止到2022年2月,除非岗位有明确要求。

二、报名方式

(一)对应聘职位的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考生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群工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rsks/)

考生应认真阅读《山西省2022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表》、《报考指南》等附件,了解职位要求、政策解释、考试规则、说明等内容。如需咨询招聘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基层工作经历、备注等信息,可直接联系省内招聘机构;报考市级及以下职位的,可直接联系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可直接联系省市法院检察院。电话号码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申请政策、申请网络技术和考试安排详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注册网站是: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rsks/)

考生可于2022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24: 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考申请,填写《山西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参考管理)》(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具体报名方式请参考《报考指南》。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费的考生,可于3月21日至2022年3月2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考试各环节都需要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打印准考证时,如有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四)考试费用减免。

贫困户家庭成员、易返贫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具体减免措施见《申请指南》)

三、考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是主观题,考试时限150分钟。其中,对于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职位,笔试成绩的组成方法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报考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分别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用、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3月27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方便考生参考,在11有设区的市设立考点,考生可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自行选择两个考点。第一考点城市考试名额不足的,安排缴费时间晚的考生在第二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如果第二考点城市的考试名额仍然不足,由考试机构统筹安排。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疫情防控相关证明参加考试。缺少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考试。

3.结果查询

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4月底前可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的岗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候选人的选择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省级监狱管理系统、省级戒毒管理系统职位的,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招聘机关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遴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不足计划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

面试前,省招录机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市法院检察院将对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证件(证书)不齐全或者提供的证件(证书)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主要信息不真实,经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资格审查机关提出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的建议,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的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面试

报考省级机关和省级法院、检察院职位,面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市县法院、检察院的职位,面试工作由职位所在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不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一岗位两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由负责面试的主管部门尝试加试面试,根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对报考省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体检,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5倍(四舍五入)。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40]16号)执行;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省级监狱管理系统、省级戒毒管理系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安监部门,也应执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0]82号)。体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保障”、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政治要求。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不符合公务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生。

省级法院、检察院开展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录用,而不仅仅是选人。

动词 (verb的缩写)就业审批

省级招录机关、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法院、检察院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录用审批权限,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如果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第六,辅助就业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补充招聘,对因机构编制、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和新的用人需求,进行统一补充招聘。补充录用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及相关事宜通过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申请指南》的具体说明与公告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公务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备考工作。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谎报居住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种公务员培训班、刊物,都与这次考试无关。建议考生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