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退休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就学优惠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视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于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计划,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独下达,不得挪用。

(4)大学生(含大一新生)服兵役应纳入推兔生选拔指标体系。鼓励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研究生的高校制定免试生选拔办法,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兔生选拔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学位。

(5)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含大一新生)。在继续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退役人员在普通高等学校(含大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分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退役大学生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考试,招生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根据当地情况和报名情况确定。

(7)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附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在给新生发录取通知书时,会附上一张入伍宣传单,主要包括优惠政策汇总、报名流程指南、学生报名要求等内容。

(八)放宽退役大学生回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以返校,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转到我校其他专业。

(9)具有高职(专科)学历者,退役后免试录取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免试录取普通本科。

(1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增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