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清河县退役士兵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清河县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报

一、申报条件

1.1954 11 10月1义务兵役制试行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

2.出生日期在1962 65438+10月1至1962 65438+2月31之间的应尽早申报。

注: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金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和已办理的人员无需申报。

3.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退役士兵。

二、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4张、农村信用社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到镇退伍军人服务站报到。

2、有关人员的申请材料,由村委会、乡镇审查,并做好登记工作。签署符合要求的意见后,将报名确认表、信息采集表、个人相关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提交县退伍军人事务局;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