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支援辽西北和辽西有什么计划?

目前支援辽西北的计划还没有到我们学校,但我们从辽宁省高校就业信息网和共青团辽宁省委网站上了解到了相关信息,转发给大家参考。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先下载填写报名表。

1.辽西北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是怎样的?

为全面实施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促进辽西北与全省同步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200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支持辽西北发展的重要举措,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下简称“辽西北计划”)自2003年起在全省实施。

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服务、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办法,从2003年起每年从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500名应届毕业生(本科生或研究生),选派到辽西北(朝阳市北票、朝阳、喀左、建平、凌源等5个县,阜新市彰武、阜新等2个县,铁岭市西丰县,锦州市义县、建昌县、 葫芦岛市)* * *省级贫困县10县乡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志愿服务满两年。 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他们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

组织机构:* *共青团辽宁省委、省教育厅联合成立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市团委和教育局共同成立相应的市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此项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受援城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还应负责志愿者的培训,并协调和指导县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省内高校团委和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共同成立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志愿者招募的具体工作。参加该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可纳入该校今年就业统计。各受援县要成立县领导小组,县团委、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共同成立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受援单位工作和志愿者日常管理。受援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提供免费食宿等相关保障,管理志愿者工作。

2.辽宁西北部有哪些城市,辽宁省有哪些贫困县?

(1)辽西北:指辽宁省的铁岭、阜新、朝阳、锦州、葫芦岛五市。

(2)我省* *有15个贫困县,其中:

国家级贫困县9个:康平县(沈阳市)、建昌县(葫芦岛市)、建平县(朝阳市)、朝阳县(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抚顺市)、恒仁满族自治县(本溪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鞍山市)、易县。

6个省级贫困县:

西丰县(铁岭市)、凌源市城区(朝阳市)、北票市城区(朝阳市)、彰武县(阜新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抚顺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市)。

三、省财政按每名志愿者每年654.38+0万元的标准(包括: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体检费、保险费、培训费、项目管理费等。),支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主要做全市各镇(村)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也可以兼职或全职做乡镇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乡镇卫生院副院长等管理工作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群关系转入服务单位。如果我要求把我的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我会按照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将免除保管他们档案的服务费;本人要求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落户手续,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工作单位落实后,由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役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以及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

(4)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6)服务期满后,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就业和创业的证明。

(七)服务单位应当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应当优先录用和招聘志愿者。

(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者,授予辽宁青年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表现优异者,授予辽宁青年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表现特别优异者,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九)服务满两年后留在当地乡镇就业的,可享受《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的暂行规定》相关政策。

4.2006年高校毕业生参加“辽西北计划”报名时间为:5月10-6月5日。

报名方式: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科、专科)在校团委报名。

支持辽西北优秀专科生加分政策

从今年开始,服务期满后支援辽西北优秀专科生的志愿者,如果参加当年组织的普通高考,文化课将获得10分。支持辽西北专科生升本科考试10分。

本报讯记者吴双报道:自今年起,服务期满后支援辽西北优秀专科生的志愿者,如果参加当年组织的普通高考,文化课将获得10分。

昨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辽宁省2007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到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意见》对本科的报名条件做出了上述调整。此举是为了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志愿者支援辽西北。

意见指出,凡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办批准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参加我省组织的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由生源学校推荐报名。

被推荐的考生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然后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今年我省招生学校都是一些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在2006年专升本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的基础上,根据今年高职高专毕业生专业类别比例,对招生专业进行了适当调整。

2007年辽宁高考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辽宁省2007年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在本科学校就读报名条件

1,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办批准,录取到专科层次;

2.我省组织的中等职业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应届毕业生(含省市电大普通高校学生和2005年招生的两年制试点专业毕业生);

3.支持辽西、北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自2007年以来,优秀的大专生志愿者完成了他们的服务。

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9日至3月24日持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学校报名。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审查承诺书》,考生签署的《考生诚信审查承诺书》由生源学校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2.辽西北规划省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支援辽北大学学生志愿者的资格审查和推荐报名工作。

3.考生在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所学专业和课程以及招生学校专业和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的要求进行报考。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志愿,一个是第一志愿,一个是参考志愿。参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和加试综合课程一致,参考志愿不分先后。

4.辽宁师范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的定点招生是为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培养基础教育本科师资。辽西北五市(户籍所在地)和铁岭、朝阳师范学院(截至2009年)的毕业生均可报考定向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应当对考生的户籍进行审查。

解读2007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新政策

2007年7月10 10:06来源:中国大学生就业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努力营造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政策环境,我省在2007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政策,主要包括:《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40号);实施“两工程一计划”,鼓励师范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重点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构建辽宁省教育诚信服务体系。为及时全面宣传我省出台的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主要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文件共分八个部分,制定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政策。其中包括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进一步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措施;实施“两个项目,一个计划”;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就业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改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强就业宣传教育。

二是以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实施“辽宁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项目”,设立“辽宁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基金”3000万元。

(1)设立援助基金。2007年,省政府设立“辽宁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基金”3000万元,各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就业援助资金,专项用于为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等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补贴,为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实习补贴,购买一定数量的岗位。

援助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标准:

(一)为贫困学生提供岗位补贴。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用于补助辽宁省贫困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二)为失业贫困学生提供就业实习补贴。按600元/人?月标准用于支付贫困学生就业实习补贴。

(三)购买和储备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用于安置贫困学生。

落实政府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全力安置政策。市县政府要培养、购买和储备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区文化指导员、智能楼宇管理人员、社会调查分析师、信贷经理、家庭营养保健专业人员等公益性岗位,通过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等政策,在企事业单位建立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基地,提供即时岗位帮扶,实行政府主办安置。年底前,返乡学生所在市县登记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部就业。

将贫困家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纳入普惠制培训政策范围。市县政府要充分利用10培训群、254个再就业培训基地等培训资源,为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服务,提高贫困家庭毕业生技能就业稳定率和收入水平。

逐步建立联动机制,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省政府建立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季度调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市县政府应当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机制,每季度向上级报送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情况。省教育厅建立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台账和数据库,通过教育、人事、劳动网平台,实现省、市、县政府、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 * *使用和动态管理。各级人才交流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以已进行失业登记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为重点,设立专门窗口为其提供就业服务。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临时救助。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辽宁大学生创业工程”,设立5000万元“辽宁大学生创业基金”。

(1)建立风险投资。省政府设立“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基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各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沈阳、大连不低于654.38+00万元。

(2)进一步完善个体户小额贷款担保机制。尚未设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地区,今年必须全部设立;已经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贷款担保门槛,充分发挥担保基金的使用效益。每个城市每年获得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不少于50人,沈阳、大连不少于100。

⑶构建省市县高校多层次大学生创业培训孵化体系,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平台。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今年要完成“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年内市县政府和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团至少建立1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年内在全省高校建成20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4)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登记注册、管理、许可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自筹资金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地方财政承担。对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自主创业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力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给予保障。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1.组织实施“辽宁省一所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师范本科计划”

在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同时,从2007年开始,启动了“辽宁省县级以下农村中小学一名师范本科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岗位、待安置等方式,全省44个县每年公开招聘不少于20名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毕业生(其中人口50万以上的县不少于30名)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逐步实现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师范本科毕业生目标。其中,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逐步达到一校五名以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的目标,特别是外语、计算机、音乐、艺术等专业的教师岗位,其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参照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按4: 4: 2的比例分担。本计划中一定比例的名额可用于选拔聘用在“三支一扶”计划、“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中服务期满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

纳入省“师范类本科专业”项目管理的毕业生,可享受以下五项优惠政策。

(1)接收学校无准备的,安排;有编制的,优先安排在教师编制内安置。

(2)取消试用期,提前分配岗位和等级。

⑶工资待遇、“三险一金”参照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省、市、县按照4: 4: 2的比例分担。

(4)根据自愿原则,毕业生户籍和档案关系可在工作地市县教育局保管,免收户籍和档案保管服务费。党、团和其他组织的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

5】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由政府偿还贷款本息;如果没有助学贷款债务,工作四年后,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工作不满四年的,不予补偿。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4: 4: 2的比例分担。

2.鼓励师范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鼓励师范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县级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服务两年以上的,由政府偿还贷款本息;如果没有助学贷款债务,工作四年后,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4: 4: 2的比例分担。

严格执行定向毕业生就业政策。对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定向对接培养的师范毕业生,自报名之日起3个月内由定向地区政府和单位安排就业。工作延误的,经调查核实后,有关部门将视情况调减甚至停止该地区或单位的定向招生计划。进一步做好顶级代课教师退休工作,在空缺岗位优先招聘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3 .继续落实国家和我省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要加大选拔输送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锻炼锻炼的力度,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和各类中小企业、非公单位工作。重视和加强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研究生。加大财政投入,在现有额度内优先公开招聘或招聘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高度重视和关心已经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帮助他们在基层学以致用、建功立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代偿助学贷款、公务员考研、生活补助、户籍迁移、权益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努力做好管理和后续服务,促进基层就业项目健康持续发展。高校要制定完善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具体措施,探索与毕业生服务地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政策

1.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高校要认真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牢固树立就业意识和社会需求意识,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调整力度,建立科学的专业结构和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加强管理,做好专业调整和建设。通过对社会需求少、就业率低、缺乏竞争力的专业进行评估、调整或停办,严格控制新增就业率低的专业,确保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稳定,到基层工作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数量明显增加。

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施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全程、分类、分层教学。全省各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总课时不少于20学时,逐步形成完整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学机构建设,高校要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等教学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教师,确保就业创业指导专职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大学生的比例不低于1: 500。

2.加强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1)就业市场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招聘收费。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介绍服务。上述机构举办的招聘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免票,有效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应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举办毕业生招聘活动。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主体作用,构建规范、高效、有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严控大型招聘会,打击虚假招聘,加强招聘活动安全措施。建立健全信息需求登记制度、市场信息分析发布制度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互渗透,实现资源共享。

(2)信息网络建设

要继续推进“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高校应加大网络建设投入,加强就业网络的维护和管理。2007年,全省所有市县和高校都要开通就业信息网。组建“辽宁省大学生就业网联盟”,由教育系统牵头,依托教育、人事、劳动系统就业网站,统筹全省就业信息资源。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分行业、分专业定期开展网上招聘活动。高校要购置远程面试设备,完善校园服务网络功能,努力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通过服务信息化帮助学生实现就业。

3.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加大对失业毕业生的指导和服务力度。

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各类人才交流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求职。有关部门要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就业实习。实习期间,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9月1后仍未就业的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入学前登记的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者就业实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我们应该优先帮助长期失业的毕业生。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工作岗位,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各级政府人才交流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以已进行失业登记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为重点,设立专门窗口为其提供就业服务。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临时救助。

4.构建辽宁省教育诚信服务体系。

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诚信辽宁”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建设辽宁省教育信用服务体系。2007年将重点实施辽宁省教育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做好应届毕业生和部分往届毕业生基本情况的信用交换指标,逐步实现学生电子注册,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与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交换共享信用信息和数据,实现全省联合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辽宁:今年高校“高考”继续。

今年,辽宁省高职高专“专升本”考试继续实施。3月10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2007年辽宁省“专升本”招生学校为省内部分普通本科高校,招生专业在2006年专升本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的基础上,根据今年高职高专毕业生专业类别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支援辽西北志愿者

文化课加10分

什么样的考生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教育厅介绍,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办批准录取的高校毕业生,辽宁省组织的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毕业生(含省市电大普通高校学生,2005年招收的两年制试点专业毕业生),均可推荐。

值得一提的是,自2007年起,服役期满的优秀专科生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参加当年组织的普通高考,文化考试总成绩为10。

学校建议还是需要考统考。

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根据本科招生专业和名额分配,以及对应的高职专业,可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推荐生源学校。

需要注意的是,推荐的考生还是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根据成绩录取。全省统考科目为:外语、计算机、专业综合课(体育考生为计算机、学校体育、专业综合课)。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考试科目依据省教育厅制定的《辽宁省2007年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继续在同一班就读考试大纲》,由省招办组织命题和考试。

专业综合课由省教育厅确定,招生学校教学部门根据高职院校相应专业教学的实际要求,参照现行高职教材,制定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含技能课考试大纲)的命题、考试和阅卷。

具体分数为: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试卷满分分别为150。专业综合课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中理论部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每科总分600分。考生到本科院校(首选)考公、专业综合课。“专升本”学生单独安排。

“专升本”的录取方式是根据省招办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成绩划定相应的录取资格分数线,然后招生学校根据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录取资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进入本科后,招生学校会单独安排考入专科的学生,不能插入原校其他本科班。高职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照本科院校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院校毕业证书。

旧的,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