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有什么要求?我只能读高中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毕业满两年(从毕业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当年9月1日起,下同)及以上,并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各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与同等学力人员一样报考。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仅限于高校,且仅限于委托培养或自行培养的硕士研究生。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至入学当年9月1日)。报考委托培养和自费研究生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从1994硕士研究生招生开始,放宽了考生报考年龄,取消了对本科学历考生工作年限的要求。即大专院校毕业的青年,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其他要求,毕业后不论实际工作年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均可报考研究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有所在学校的介绍信,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研究生的,应为专科毕业两年及以上,达到与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极少数只有大专学历,但在实践中有明确培养前景的考生,只有在招生单位认真审核同意后,才能报考。

(7)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并经本单位推荐和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职工,可报名参加国家教委批准的高等学校职工单独考试。在职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者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可以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只能申请高等教育,并且是原单位委托的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应届非毕业本科生、在读大专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无正当理由退学,被取消研究生分配资格未满五年的,不得报名。

招生单位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规定的报考要求。例如,中国人民大学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不招收已退学的应届毕业生和未按时毕业的往届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