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医科大学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2022年硕士招生情况和上级文件要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拟为1887人(含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和“5+3”一体化生),其中最多可录取895人,推荐免试生实际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预计10月份)
专业目录中只公布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导师招生资格调整和实际录取学生(含“5+3”一体化学生)情况,调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并在复试前公布。
二、学制和学习形式
(1)我校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其他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2)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2023年我校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所有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考生严格按照脱产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并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在职人员了解所在单位的政策,征得单位同意后再报考。
第三,文化的类型
(1)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的研究人员,注重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的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实际工作能力培养为重点,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四、考试科目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预备课程有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整合三门。理学生物学范畴下的两门学科初试有四科: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基础课。
(2)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1的考生。
(三)本次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一)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和专业基础课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综合能力、中医综合能力、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法医学综合、生物学综合、生化I、生理学和免疫学。
目录中所列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为学校自行提出的考试科目。
(4)我校自拟考试各科成绩、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二。
(5)复试期间,我校将根据疫情情况组织专业课笔试、导师组复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考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会在复试前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导师组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复试合格后,在学校规定的条件下,双向选择导师。
动词 (verb的缩写)应用条件
考生一定要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的,将无法确认、参加考试、复试或网上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普通本科学生(入学前必须取得毕业证)或毕业生。
(3)2023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学校订单的农村医学生。如有隐瞒,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4)考生身体健康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见研究生院主页-规章制度-招生工作模块)。
(5)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每个学生同一时间只能注册一个学籍。
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含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要求的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科、专科及其他相关专业考生);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是两个学科。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只能申请两个学科的同一个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麻醉学、精神病学、视光学、康复医学专业五年制及以上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相应学科的临床医学硕士(代码105118)、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代码10565438+)、眼科(代码105116)、康复医学与理疗(654338
2.医学影像专业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历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硕士研究生。
3.放射医学专业五年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代码105123)或放射肿瘤学硕士(代码105122)。
4.儿科专业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历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代码105102)或儿科学(代码105165438)。
(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200)只录取五年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口腔医学本科毕业生,还必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的要求。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科及其他相关专业的考生。
(八)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被录取为住院医师,报到后不报到或无故退出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的具体标准和奖励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额收费。学位研究生一般8000元/年,其中基础医学(再生医学)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费用及详细介绍见附件三。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目前,我院硕士奖学金政策如下:
(一)设立硕士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年,二等奖4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
(2)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名硕士2万元。
(3)设立助学金:每名硕士生6000元/年。
(4)学校还设置了助教、助研、助管,帮助学生学习。
七、网上报名
(1)2023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院系招生,设立第一临床医学组、第二临床医学组、第三临床医学组、第四临床医学组四个院系。各临床组包含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详见招生目录。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相应的临床组,然后在临床组中选择专业(研究方向)。录取后选择住院实训基地和导师时,考生必须根据考研总分、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在临床组选择住院实训基地,确定住院实训基地后再与住院实训基地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10至10月25日10,每天09: 00至22: 00。网上预报是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09:00-22:00。考生应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三)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报名点相关信息可在学院图书馆查看(学院图书馆首页-硕士网报公告-报名点)。
(4)报名期间,网上查询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成绩。网上核实学历(学籍)有问题的考生,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更正相关信息(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名称等。)根据查询到的信息。
(5)考生应认真填写自己相对稳定的详细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用于寄送录取通知书)。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学院图书馆发送的复试通知、候补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在2023年7月10前填写有效邮寄地址和电话。
(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网上填报时应在备考信息栏填写项目名称(如“三支一扶计划”),并在成绩公布后、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必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型(非定向、定向)。有工作单位,考取研究生后继续在单位保持工作关系的考生,必须选择定向,准确完整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和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选择非定向,拟录取后必须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考生应准确填写所受到的奖惩,特别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八、网上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免试学生)应根据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当地报考机构确定并公布。
(2)网上确认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不得修改,因考生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九、准考证下载和打印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用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学院图书馆”,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初次测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为:
65438+2022年2月24日(周六)08: 30-165438+凌晨0: 30思想政治理论
65438+2022年2月24日(周六)14: 00-17: 00 pm英语I
2022年2月25日周日上午08:30-11:30商务舱1。
65438+2022年2月25日(周日)14: 00-17: 00商务二类。
XI。复试及其他
(一)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上旬。
(2)无一例外不复试考生。
(3)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测试临床技能。
(4)学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题。
(五)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六)我校研究生主要在中山校区、建华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培养。不需要参加住校培训的新生住宿主要安排在我校建华校区和中山校区。需要参加驻院培训的新生住宿由驻院培训医院统筹安排,具体安排在报名前向考生公布。
(7)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不涉及导师,拟录取后将组织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