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毕业证和学位证
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请核对证件上的信息或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如证书字迹不清或字迹完全脱落,请在离校前携带证书原件到洪杰知金大厦D105室核实更换。获得毕业资格的同学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到洪杰知金大厦D105室办理毕业证书。
已完成学业的学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薛鑫。com和学位。com为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的证书查验和验证服务。薛鑫发布的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材料。com可以满足职位招聘、收发、继续教育(考研、高考)、出国留学、干部任免、职称评定、信用评价等领域的需求。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学位相关证明以Xuexin.com、Degree.com提供的相关证明为准,学校不再出具学籍(在校)、学历、学位证明。
在标准学制内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学习期间通过复试和补考课程完成学业的,仍可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和2018本科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包括休学和降级。
2.复课在最长学习期间,通过校园网“网上服务大厅”登录教务网络系统申请复课选课。复课选课报名时间从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复课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校园网的通知和你学院的通知。
3.如果平均绩点达不到要求,可以在最长学习期限内,返回学校重新选修绩点较低的课程。具体手续按复课流程办理。
在最长学习期限内修满学分并达到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可向我院申请换发,经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统一换发毕业证书。在最长学习期限内未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复试和换发毕业证书。
学士学位每年颁发两次,分别在6月中旬和12月下旬。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应于每年5月底12月初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补充授予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授予补充学士学位证书。在最长学习期限内因故未取得学士学位资格者,不授予补充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