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资料收集我爸爸是退役军人。我可以更改我填错的内容吗?听说军人子女2018新政策可以考20分。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优待暂行办法》

二、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城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增加20分。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增加10分报考成人高校;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分数可增加20分。

报考研究生的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复试或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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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及其子女优待暂行办法》

三、烈士子女入读幼儿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期间免收学杂费,对寄宿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时降低20分。

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普通高校调剂档案分数线以下适当降低投档要求,减分不得超过20分。

成人高校录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决定,考生考试成绩可加20分。

四、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进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以10分录取。报考高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杂费。

5.驻边疆地区的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种、一类、二类海岛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在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降20分录取,不得收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报考高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现役军人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托儿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普通高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