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考研报考条件?
以下是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具体条件,摘自《2023年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第十五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国人和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和可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的人。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两年(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下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历要求的,以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报名参加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第15条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第15条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法学毕业生、取得第二法学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项目管理[代码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达到招生单位相关学历要求,达到相当于学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MBA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65 438+0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过硬。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区限制单独考试的学生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日期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不再保留免试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推荐和接收免试生的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免试招生的学生都有根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学校所有推荐名额(有特殊政策要求的特殊项目除外)均可推荐给其他招生单位。凡按规定可以接受应届毕业生申请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都可以接受免学费学生,而不仅仅是免学费学生。
其他符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应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信息公开和管理服务系统”。
第十九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综合考虑考生规模、优质服务、严格管理、疫情防控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考点。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或有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相关具体要求由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
报名点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