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有考研的自由吗?
申请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1,如何申请定向、委托培养硕士?
定向硕士在招生时,会通过合同(协议)明确自己未来的就业单位。并且学习期间的培训费用由国家提供;委托硕士生在招生时也通过合同(协议)指定毕业分配的工作单位,但其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
凡属于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招生单位可根据计划和培养能力自行决定如何安排。上述范围以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一般不允许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经费,委托培养。招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
招收定向或委托硕士生有两种形式:
(1)用人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即定向或委托回原单位的考生。
目前这是招收定向或委托生源的主要形式。招生单位一般只对这类考生招收定向或委托硕士生,是教育部提倡的。如果这部分参加统考的考生符合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招生单位在确定复试名单时一般会优先考虑。单独考试只针对部分符合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这部分考生在学习期间不改变人事工资关系,按原工作单位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报考此类考生,首先应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介绍信,并在“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培养”或“同意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在填写相关申请表时,应在“报考类别”一栏中明确注明“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并在“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一栏中写下单位名称。
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最好提前向招生单位了解本单位是否属于其定向服务范围,以免招生单位在审核考生资格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需要注意的是,在录取时,部分招生单位可能允许原报考非定向或其他类别的考生改为定向生或委托生。
(2)从其他单位统招考生或推荐免试生中选拔。
此类考生除推荐免试者外,只能参加统考,其录取分数线和就读期间待遇与非定向考生相同。
这样,一般需要用人单位在招生工作前期与招生单位签订意向书,由招生单位在拟招收的考生中选择定向或委托研究生,并在招生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这部分计划的性质和数量,供相关考生选择。
硕士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录取前,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合同(协议),有的招生单位需要公证。确定考生被录取后,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单位发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给考生本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招生单位一般不会出具录取通知书。
2.定向培训和委托培训的概念和区别。
研究生定向培养是指在招生时以合同方式明确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按规定标准提供给培养单位。毕业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服务范围为: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商有关部门确定)、政府、党和国家机关资助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解放军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学生:
1,用人单位推荐参加本单位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研;
2.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拔;
3、从推荐的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作为硕士生。
招生单位负责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初选按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出具录取通知书。
定向培养研究生将采用合同制。招生前,高校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研究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改变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第二、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即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定向生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给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3、单位间定向培养合同的主要内容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和管理、合同有效期、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4.用人单位与研究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的主要内容。
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研究生学习期间用人单位提供的待遇、合同有效期、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5、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的基本格式
单位之间就定向研究生培养签订的合同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学习期间的待遇和管理、合同有效期、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