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调剂原则
考研调剂规则
1,必须达到招生简章规定的转专业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在初试科目中转入数学专业,需要在复试中尝试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护理专业调剂地区所在学科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6.一是希望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的考生,可以转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转入上述7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转入该计划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转入该计划。
8.单独考试(含强军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开展改革试点的高校,学校调整政策按上述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