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生租房补贴是多少?
法律解析:根据《深圳市人才落户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新引进人才可在2015 1后申请发放租房补贴,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1,新引进人才包括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和新引进的海归人才。2.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已办理接收、调入或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1)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本市户籍;(3)本人未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且未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年龄条件:本科30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上述年龄条件是在转入年份的1日判断的。新引进人才自引进批准文件出具之日起1年内申请租房补贴。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3.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支付50%。第一笔补贴发放6个月后,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市,且未租住公租房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剩余补贴不予发放。不得重复享受租赁补贴,领取租赁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补贴期限为人力资源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4.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2015年3月以后开始正式受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办理接收、调动或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有派出所的城镇,以派出所辖区为户口管辖地;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以乡、镇管辖为户口管辖。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是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分散居住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部队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畜牧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帐户。,应由指定的合作社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登记在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