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23年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23年emba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根据官网发布的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EMBA研究生招生简章,深空间整理了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EMBA招生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或“我院”)作为新中国第一个培养财政金融高级人才的基地,为新中国财政金融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被誉为“中国财政金融高等教育领域的领头雁”。学院聚集了国内财政金融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早在1988,财政金融(货币银行学)就被教育部评为国家重点学科,并多次连任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以财政金融为主干,多次评估全国第一,并成功入选2017年度“双一流”学科名单。

财政金融学院金融EMBA创办于2007年,是一个拥有一流师资和金融特色的工商管理项目执行硕士。基于“融师资、融人才、融天下”的办学理念,为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学习先进的财务管理理论和理念、提升个人素质、拓展精英人脉提供了广阔的平台。金融EMBA项目设置了金融综合(证券投资)和金融科技两大方向,充分满足新时代金融管理人才的升级需求。通过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的深度合作,为培养能够在东西方文化平台间自由徜徉的高级财务管理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求,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将于2023年继续招收EMBA毕业生,专业代码为125100。

2023年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各专业学生情况最终确定。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招聘类别为定向就业。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查询相关信息公告。考生也可通过微信在微信官方账号中搜索“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或“rucyzb”,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和下载复试通知书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

二、考试形式

MBA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考)。

三、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统一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大学毕业且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以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为准),下同);

(2)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院校毕业并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历要求,以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还须符合(5)所述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历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五)所述条件。

(4)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5)报考上述(2)或(3)条件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水平;

(2)提交与拟报名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65,438+0,000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与拟报名专业相关的文章3篇。

(二)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册程序

(1)提前批次面试报名

登录NPC财经学院EMBA项目中心网站。

,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对已完成报名材料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给予面试资格并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每年6月底65438+2月举行的全国统一考试(含联考)。

未提前参加面试的考生也可直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含联考)。

(2)考研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凡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并按报名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登记点的选择

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的考生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报名当年(65438+10月至9月)在北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疫情期间延期的保险,按北京市延期支付政策执行)。具体要求请以报名点公告为准。

2.在线注册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是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和“赵岩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申请人:10002中国人民大学;

申请院系名称:112财政金融学院(EMBA);

报考专业: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01金融融合(证券投资),02金融科技。

(3)同等学力的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其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应准确填写受到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国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网上查询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实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实。

(6)考生报考时要注意招生专业的要求。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只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考生”的研究方向。请关注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考生招生的特殊方向。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招生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八)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和了解解放军和我校的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规定填写报考信息。

(9)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和合理的便利。残疾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我校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无法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1)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接受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2)请考生签署《考生诚信审查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1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咨询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地点和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在线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免试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发。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机构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及时到报名点查看网上确认通知。

(2)考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进行网上确认,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上述证件将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如发现伪造,报名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虚假证明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3)根据报名点要求,提供工作或居住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实的考生,在报名点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核实。

(5)在校研究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的信函(有工作人员签名、联系方式、部门盖章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性别等身份信息。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身份信息(包括报考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向报名点和我校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8)考生应按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

(九)各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复试)和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报名点、报名单位、考试方式选择错误导致无法确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报名点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应自行处理考生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如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导致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和报名点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复试时请注意下载预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备用)。

不及物动词考试程序

(1)初始测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为笔试。考生初次使用文具需要在准考证中有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对所用文具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中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带入考场后由监考人员检查。

3.202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65438+2022年2月24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65438+下午04:00-65438+下午07: 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始测试位置:

考生需按报名点要求在报名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以当时的《准考证》为准。

5.初始测试对象:

管理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6.初始测试结果查询:

初审结束后,考生应关注“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审结果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同时,在校学生将由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或政治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应遵守我校及报名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论文,不指定参考书目。

(2)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的具体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由我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提前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023年2月下旬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2023年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方式。请进入复试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缴纳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书。

3.复试时间

2023年3月上旬,请以复试通知或我院网站为准。

4.复试地点

具体复试地点将根据2023年3月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安排。请以届时的复试通知或我院网站为准。考生应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5.复试的基本要求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根据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人员的招生情况和总体初试成绩,自行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础成绩要求。对报考全国统考(含联考)、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出考试科目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1)完成服务并考核合格,参加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出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分给予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大学生,达到报名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招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符合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参加研究生入学初试。

(3)参加过“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增加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的,增加15。

加分项目不累加,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发给最高加分。

6.复试内容: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EMBA学位的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1)参加我院组织的提前面试并通过面试的考生,将在复试中考察以下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

(2)未参加我院组织的提前批次面试或参加提前批次面试但未通过的考生,在复试时将考察以下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专业课程与综合素质

③外语听说能力

7.复试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验证结果。

(3)大学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出具的印章)

(4)工作履历证明(须包含符合申请要求的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出具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⑤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交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经济管理类)水平的1万字以上的论文或在报刊上发表的3篇文章(经济管理类)。

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和录取。

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实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本人学历(学籍)证明报告,供我院核实。

8.当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再次组织复试。

(3)调整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教育部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全面了解我校(含院系)招生信息,按照调剂公告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条件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复试和录取。

七。入学程序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专业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核意见)及本人实际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状况。考生现实表现的书面材料需要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3.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协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部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研究生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5.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10]2号)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6.诚信考试将作为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在国外接受过高等教育,但不能在入学当年(以报名日期为准)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8.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年限、教学方法、实训校园及住宿。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学习和汉语教学。

基础教育制度:2年。

实训校区:北京中关村校区,学校不提供住宿。

教学方法:中文教学,两种教学方法可供选择:

1.每月一次,周四到周日,集中授课4天。

2.一个月两次,周六周日都有,教学4天。

九、学费和奖励

1.基础学习期内,23万元/生/学年。

2.我院目前没有向“非全日制”学生提供奖学金等助学金的政策。

X.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在考生报名、初审、复试(含调剂)、录取各阶段,通过“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XI。其他人

1.考生要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应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规则》和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试规则及考生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我校所有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纪律或政治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或同一层次的学位。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4.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和当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5.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入学或学籍资格。

6.注册入学时,我院会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7.考生应遵守我校及报名点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如不符合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我校将取消考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