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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河南省考生吧?河南省音乐专业考生应参加音乐专业省级统考,不进行初审和复试。详情如下:

河南省2009年音乐专业统一省考实施细则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2009年报考音乐(含声乐、器乐、舞蹈)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考生于2008年6月30日+2008年2月30日凭《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省统考音乐类专业笔试,并于3月份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高宠路8号)参加专业单独测试。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并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音乐专业省级统考科目为专业科目(声乐、器乐、舞蹈,考生可任选其一)、视唱练耳、音乐基础知识、听谱四科,满分分别为100、40、20、10。音乐基础知识、听力、记谱法为笔试科目,专业科目(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练耳为现场单项考试科目。(一)声乐

声乐考级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国内外不同题材、体裁、风格的歌曲。

考生选择一首歌曲(或歌剧片段),主要采用美声、民族唱法和流行唱法(流行唱法考生自带伴奏带或CD,其他考生自带演唱歌曲的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声乐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表演能力以及作品的难度。

(2)器乐

乐器的种类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用的西洋弦乐器、民族弦乐器和电声乐器。

测试曲目可以是国内外不同题材和风格的音乐和练习曲。

考生选择一首乐曲和一首练习曲(除钢琴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

器乐考试主要从考生的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演奏能力、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

(3)舞蹈

舞蹈考试的内容和体裁主要有:民族舞蹈、古典舞、芭蕾、现代舞等。

考生需要有基本功测试和舞蹈表演测试。基本功主要通过旋转、跳跃、转身等技巧来考验学生的软开和控制能力,舞蹈作品则考验学生的形体艺术表现能力。舞蹈作品自选,作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考生应自备伴奏带或CD。

舞蹈考试要求考生穿着紧身衣进入考场。

舞蹈考级主要从身体状况、基本功、表达能力、舞蹈作品选择难度、节奏感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4)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就是按谱唱。为了准确测试考生在读谱、视唱、音准、节奏、乐感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视唱练耳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视唱练耳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分40分。试题是五线谱,难度设置在调号两升两降范围以下。可以用固定点名法或第一点名法进行视唱练耳,两种点名法得分相同。

b级视唱练耳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35分。试题是五线谱,难度设置在调号一升一降的范围内。可以用固定点名法或先点名法进行视唱练耳,两种点名法得分相同。

c级视唱练耳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30分。试题以五线谱和批注两种批注方式显示。难度设定在无尖号范围内,以规则节奏为主,辅以一定难度的节奏类型。考生可选择分数相同的五线谱或记谱法。

d级视唱练耳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20分。试题为视唱练耳和节奏(两部分都要):(1)视唱练耳试题以五线谱记谱法和简谱记谱法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在无升降号范围内以多种模式设定,以常见的简单节奏为主,旋律流畅。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记谱法,得分相同。(2)节奏试题是常见的简单节奏,没有复杂节奏。

视唱练耳测试主要从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演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5)听和记

主要考察考生对音高和音调的听辨和书写能力。

听谱采用记谱法或五线谱。在听钢琴演奏的录音时,考生写出单音节、双音节、旋律片段等。根据标准注释。

(六)乐理基础知识

乐理是学习音乐时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音乐常识和目前中学编的教材。

三、命题原则

(一)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出卷。

(二)坚持标准,难度适中,题目应能测试音乐专业对考生的基本要求。

(3)命题根据河南省音乐专业考试大纲,考生在特定时间段内,能够充分展示自己在考试科目中的基本技能和技巧。

四、考试要求

(一)声乐

1.良好的条件

(1)音质纯正,声带闭合良好,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无发声困难和喉部疾病。

(2)声音具有明暗的可塑性,表现力强。

(3)范围广。

(4)音量适中,歌唱性强。

2.唱法正确,歌唱状态好,发音准确清晰。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

3.表演的歌曲有一定的表现力,艺术处理得当,整体表演效果较好。

4.这项工作既有艺术性又有难度。

(2)器乐

1.弹奏姿势和方法正确。无论是弦乐器、管乐器、弹拨乐器,都在持弓、携弓、持琴、手型、口型、指法、弹奏动作、坐姿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演奏者准确地表达了音调和节奏。

3.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实,各种技巧表现准确,表演娴熟完整。

4.表现力强,对作品的风格、速度、力度把握和处理准确,感染力强,整体效果好。

(3)舞蹈

1.身体状况良好,身体素质、身高、五官、体型等条件符合学习舞蹈的要求。

2.通过掌握和完成舞蹈中的一些技巧来展示自己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3.肢体语言表达能力强,对所选舞蹈作品的风格、思想感情把握准确,技术与艺术结合良好。

4.所选舞蹈作品的编舞合理,难以表现各种技巧和动作,难以把握风格和感情。

5.所选舞蹈作品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舞韵和谐。

(4)视唱练耳

1.正确把握音准和节奏,基本按谱唱。

2.掌握拍子和节奏(二拍、三拍、四拍、六拍)。

3.正确掌握和表达常见的音乐标记(包括力度、速度、装饰音、重复标记、呼吸标记等。).

4.可以用基本的命令模式来划水或拍子。

(5)听和记(给出标准音)

1.音高和节拍节奏的划分是准确的。

2.准确听两个音的音高,能够区分根音和冠音。

3.听8-16小节的旋律或两三个长度不超过6小节的旋律短句。

(6)音乐理论

了解基本乐理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表达和运用。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实施

(一)笔试

1.笔试试卷的印刷、分装、运输和储存

(1)音乐笔试试卷和听力录音磁带由省招生办统一制作。

(2)各省辖市和扩权重点县(市)按照普通高考试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和磁带,并派1-2名保密员或公安人员负责护送。领、运试卷人员要认真检查试卷袋的密封情况,清点数量,严格履行交接和接收手续。

(3)笔试试卷和录音磁带取回后必须存放在机要室,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失密。

准备考试

(1)确定音乐笔试考点。考点应设在条件较好的学校,考场安排与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要求相同。

(2)每个考点设1名考官、2名副考官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每个考点设2名监考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参加音乐各省统考的,不能担任主考官、副考官或监考员。

(3)考点布局应整洁,有考点标志、考点分布图、考点规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应张贴,并在考点周围标明隔离线;在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

(4)考试前,各地招办要组织考点集中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规定,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并对监考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如对回放、发卷、收卷、装订、密封等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5)考场所需用具,如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监考人员的签到簿、粘贴、印章等。,应该是考前准备。

(6)考试前一天,考生可以到考点熟悉考场位置。监考人员要检查电源和听力设备,确保听力考试正常进行。

3.考试实施

(1)监考老师在笔试开始前3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

(2)考前20分钟,监考老师将组织考生入场,逐一核对专业准考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并引导考生据此入座。

(3)考生就座后,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部分章节),然后分发试卷。还要求考生写上姓名、专业考号等。在试卷规定的位置。考试铃响了才能开始答题。

(4)考试前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应在试卷袋和《2009年河南省艺术类省份统一考试记录表》上填写缺席考生的专业考试编号和姓名。考生只能在考完试后交卷。

(5)除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副监考人员和监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6)笔试(听音乐和音乐基础知识),先听录音再答题。

(7)笔试试卷按考场序号从小到大排序,缺席考生的试卷按顺序装订,并填写试卷交接清单(一式两份),于6月5438+2月31发送至河南省学术交流中心。

(2)专业单项测试

专业单项测试包括主要科目(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练耳。专业课和视唱练耳都有单独的考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高宠路8号)报到参加考试。

1.挂号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处牌子、考场示意图、音乐省统考考生须知。

(2)报考资格审查时,考生先在1楼一楼报名信息处提交专业准考证。工作人员应核对考生当天是否报名,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并书写考生报名编号。

(3)考生缴纳规定的报名费。工作人员收费后,根据考生的专业准考证,从微机中调出考生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将专业准考证退还给考生,并出具音乐省统考考生笔记。

(4)报名系统自动打印十人一组的分组名单。工作人员整理出当天打印的分组名单,分时段在报名处指定位置张贴第二天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点名时间中注明第一次。

2.预备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待点名,准备考试的地方。它位于一个封闭的考试中心。

备考室工作人员在每场考试开始前半小时,即第一次点名时间前通知考生入场,并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

(1)通知。

第一次点名前,工作人员会宣读省统考音乐考生须知中的有关事项,并准备好录音机,让考生在备考室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抽签设置考场

工作人员随机拿出一张登记表进行登记编号开始第一次点名,每张表上十名考生为一组。点名后,每组第一名考生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

第一次没有被点名的考生,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点名结束后,考生带上自己的考试用品,工作人员会把他们带出准备室。

(3)点名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出准备区进行第二次点名,未通过者做记录。点名后,考生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工作人员在《报名及编号登记表》相应位置填写考生顺序号。

(4)注意事项

(1)备考室工作人员注意观察考试进度,掌握点名时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反复强调和引导考生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

(3)维护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参加考试

(1)工作人员第三次点名,未通过者记缺席。在报名和编号登记表中填写专业考试编号和名称,在参加考试一栏填写“漏考”,然后工作人员在微机中进行漏考处理。

(2)考场外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证、专业准考证逐一查验,确认无误后,考生进入考试。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成绩单和证书交给考生。

(3)场内工作人员将考生信息与电脑中存储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有不符,电脑技术员应认真如实填写电脑评分记录表;如发现违规,应立即向考官报告。

查看考生成绩,打印考生成绩单。

(4)注意事项

视唱练耳考场工作人员要提醒考生先确定考试等级,然后现场指导考生备考。

②舞蹈考场工作人员会按要求播放考生的舞蹈磁带。

③器乐考场工作人员要协调好考生乐器的摆放。

4提醒考生进场前做好考试准备。

⑤协调和掌握考场的考试进度。

六、评分方法

音乐笔试试卷由省招办审核,试卷在密封状态下评分,采用评分方式。专业科目和视唱练耳卡考试采用现场亮分的方式评分。每个考场有五名评委。每位评委先打分,然后在统一评分规定的分值范围内分别打分,排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该科目最终得分作为总平均。

七、聘请法官

(一)评委由省级招生办聘请。

(二)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业省级统考评委工作;

4.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专业省级统考。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今后不再受聘为艺术专业省统考评委。

八、省级招生办公室按照本省该类专业本科和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和本科、专科分数线。在省统考中被发现有违反考试规则行为的考生,取消其2009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违规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1。请点击查看音乐省级统考声乐评分规则。

2.请点击查看音乐省统考舞蹈评分细则。

3.请点击查看音乐省统考器乐评分规则。

4.请点击查看音乐省统考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