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吗?

当然可以。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有以下两个渠道:

一是定向学习,培养全日制研究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用人单位推荐的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考生,学习期间不转移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即在职人员、用人单位、培训学校在考上研究生时签订三方协议,保证在职人员毕业后不脱离原单位关系,回到工作岗位。这类考生不脱离单位,所以编制不受影响。毕业后会根据学历支付相应的工资。

二是民间组织送自己离岗读全日制研究生。没有用人单位、培训学校和本人签订的“三方协议”,也不是以组织的名义推荐,属于“吃空饷”的整改。工作人员要脱离原单位,停发工资,核销编制。毕业后再就业按新研究生对待。考核前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一般来说,在职人员只能去读在职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要离职,所有档案一起转到学校。文件不太好处理。

扩展数据:

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在每年1月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简称“统招”),被录取后取得研究生身份。

属于淘汰选拔制,择优录取。修完学分拿到硕士学位证书。全日制研究生是统招研究生的一种,所以全日制研究生属于统招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

研究生教育在国民教育序列中属于高等教育,分为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目前国内研究生的类型比较复杂,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划分。

报考同等学力的硕士(博士)。在职人员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包括参加专业学位10月入学考试的人员、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等。)并通过单独考试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学习经费渠道的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研究生(简称委托研究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自由就业制;定向生必须在录取时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入学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在委托单位工作。

自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是自己提供的,有时也可以从导师的科研经费中支出,或者得到社会赞助。国家计划的非定向研究生,通常我们所说的“公费”研究生,目前在研究生招生人数中占有很大份额,但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自费研究生的人数也在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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