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转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
2017海南师范大学考研调剂公告
三。调整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首选专业进入B区复试的基本要求(包括单科和总分)。
(3)调剂生第一志愿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专业代码为同一专业,前四个专业代码为同一级别学科),应优先考虑同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四)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1,优先调剂统考科目相同的考生;
2.转教育学硕士和新闻传播学硕士,外语同时考英语一和英语二。
3、转入专业初试科目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必须有数学。
(五)第一志愿报考硕士学位的,不能转入学术学科。
(六)优先考虑报考全日制本科对口专业的考生。
(7)我校不接受以下类型考生的转学申请。
根据教育部《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我校不接受以下类型考生的转学申请:
1.本人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图书情报、审计学”专业学位和法学硕士(非法学)。
2.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援藏计划考生)、国防生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八)学院和学科有调整的附加要求,应书面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发布。
四、调整复试工作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学生余缺信息和调剂要求,及时修改和更新本单位各专业学生缺额状况和或数量。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注意,考生只能查询或填报招生单位公布缺额的专业,未公布缺额的不能查询或填报)。
3.对于复试有选考科目的科目,需要提前明确考生的选考科目,并在上报调剂名单时进行相应标注。
4.经审查符合调剂条件,双方达成调剂意向后,在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向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5、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48小时),通过硕士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否则取消调剂资格。
6.按我校要求转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
7.参加复试后,我校研究招生办将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在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为“待录取”。
8.拟录取的转学生须在限定时间内登录硕士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拟录取的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48小时内)回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